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经登记而公示。
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抵押权亦同。
若上述合并计算的金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并无优先受偿之权。
1、主债权
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
2、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约定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担保债权范围。但是未经登记的约定利息,其利率超过法定利率标准的部分,因没有办理登记,欠缺公示效果,不得对抗其他债权人。
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因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无需登记,即属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4、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这些费用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当然由债务人负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应列入最高限额,而应在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扣除。因为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基于抵押关系发生,如将此费用列入最高限额,将增加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而一旦债权额超过最高限额,就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一、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申请时,当事人有可能无法提供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为所需要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但是当事人应当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2、审查时,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的期间等作出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否超过所抵押的土地价值,最高额抵押的期间是否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等(如果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超过所抵押土地价值,则抵押权人只能就所抵押土地的价值优先受偿,如果最高额抵押的期间超过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抵押权在所抵押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届满后就自动消灭,但都不影响抵押登记,这些是抵押权人应当注意的风险)。
3、注册登记时,应当在土地权利证书(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证以及将要发放给当事人的他项权利证明书)和土地登记簿上应当记载权利类型为最高额抵押权,并记载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以及最高额抵押期间。由于所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无法确定债权和抵押权的期限,因此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书上的“存续期限”一栏可以不填写。
4、注册登记后,最高额抵押的期间届满并不表明抵押权期限届满,更不表明抵押权消灭,登记机构不得自行注销最高额抵押登记。
5、注册登记后,当事人就所抵押的土地价值高于所担保最高债权额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申请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只不过应当在“权利顺序”栏注明所设立抵押权的顺序。
-
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高担保额度
28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为什么需要担保债权
225人看过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与抵押登记
134人看过
-
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197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最高额抵押
279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122人看过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度的特点和内容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点: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
-
保证的债权范围,最高额保证范围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保证的一般范围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
-
担保最高额抵押是指哪些债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担保,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
-
-
什么叫抵押担保房产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1、不动产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最高额抵押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担保的期限执行,没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