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和经济纠纷的认定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32:36 404 人看过

合同诈骗触犯的是刑法,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经济纠纷仅仅涉及民法,当事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的,行为人要受到的处罚远远超过经济纠纷涉及的惩罚。而要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就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来综合考量:

1、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就具有的,而不是事后才产生的。如果行为人只是在履行过程中,受到履行能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返还对方财物的,这时候就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不是合同诈骗。

2、行为人在合同订立时,是否有使用诈骗手段。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使用了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财产凭证、虚构屡债能力等手段,欺骗对方签订合同的,这时候行为人就可能涉嫌触犯合同诈骗罪。

3、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是否存在挥霍标的物的行为。将合同涉及的标的物,用于挥霍或者故意逃匿,拒绝履行债务的,这时候行为人可能涉嫌触犯合同诈骗罪,而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

如何准确划分利用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之间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颇为棘手的问题。民事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使对方陷于错误,故意向对方示以不真实的事实,从而使对方陷于错误,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与之签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它与合同诈骗罪的相同点是: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过程中,都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两者在客观上都采用欺骗的方法,包括捏造事实、歪曲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等,意图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两者都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行骗,不存在过失问题;行为人都可能对特定的财物处于不法占有状态,即非法占有对方按合同规定能交付的标的物。

两者的区别是:首先,主观目的不同。这两种行为故意内容不同。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犯罪虽然客观上可能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而只是想使对方履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单方义务,直接无偿地非法占对方的财物。因此,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财产利益。

其次是两者的客观方面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在行为方式上,合同诈骗罪都是作为;而民事欺诈行为则不仅表现为作为,还有相当一部分表现为不作为。2、从欺诈的程度看,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需要由刑法来调整;而民事欺诈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范围内,而仍然应当由民事法律来调整。3、从欺诈的手段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意图利用合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的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空白合同书,假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等等,以骗取对方的信任以达到其行骗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一般无须冒充合法身份。4、受侵犯权利的属性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并未充当经济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的体现者,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而民事欺诈行为侵犯的则是债权,即作为侵犯对象的公私财物,是已经进入合同设定的生产、流通领域的权利义务的体现者。5、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既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返还受害者的财产并赔偿损失;而民事欺诈所承担的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作者: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吴好武黄小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诈骗和经济纠纷的界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被告人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害人受损。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
    2023-03-08
    271人看过
  • 识别合同诈骗和经济纠纷的不同
    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没有这一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遭天灾人祸或者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当事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作为经济合同纠纷处理。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害的法益不同。诈骗罪是财产类犯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刑法侧重保护的是个人法益。合同诈骗罪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刑法保护的除了个人法益还包括社会法益。2、具体行为模式不同。诈骗罪的行为模式是行为人通过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维持或强化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作出处分财物,行为人因此取得财物而对方因此遭受财产损失。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模式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了对方数额较大的
    2023-07-06
    166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和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般应注意考察以下几方面:1.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有履行合同诚意者,必然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而合同诈骗者一般是不会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的,有的即使履行部分合同,也是为了骗取对方信任,以达到骗取其财物之目的。收受对方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之后,即逃匿的,根本不履行合同,不论其合同形式上是否有效,其诈骗意图确定无疑,当然构成合同诈骗罪。2.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有履约诚意的,都是有履约能力的,否则就不会签订合同。而合同诈骗者则往往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3.行为人签订合同有无使用欺骗手段。合法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没有适用欺骗手段,且有履约能力,一般是可以证明其有履约诚意的。但是,对于根本无意履约的合同诈骗行为而言,是不可能没有欺骗的。这种欺骗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以虚构的单位或者以伪造票据、虚假产权等手段签订根本不可能履行的或者是使对方在发觉被骗时无法追回损失的合
    2023-06-14
    355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和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般应注意考察以下几方面:1.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有履行合同诚意者,必然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而合同诈骗者一般是不会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的,有的即使履行部分合同,也是为了骗取对方信任,以达到骗取其财物之目的。收受对方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之后,即逃匿的,根本不履行合同,不论其合同形式上是否有效,其诈骗意图确定无疑,当然构成合同诈骗罪。2.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有履约诚意的,都是有履约能力的,否则就不会签订合同。而合同诈骗者则往往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3.行为人签订合同有无使用欺骗手段。合法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没有适用欺骗手段,且有履约能力,一般是可以证明其有履约诚意的。但是,对于根本无意履约的合同诈骗行为而言,是不可能没有欺骗的。这种欺骗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以虚构的单位或者以伪造票据、虚假产权等手段签订根本不可能履行的或者是使对方在发觉被骗时无法追回损失的合
    2023-03-10
    58人看过
  • 经济纠纷和经济诈骗的区分
    经济仲裁委员会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被告人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害人受损。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求解决的区别有哪些实际上,经济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隶属部门到分管业务迥然不同。经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选择经济仲裁机构处理自己的纠纷,进入经济仲裁处理程序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而劳动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
    2023-07-06
    278人看过
  • 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经济纠纷”往往交织在起,使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特别是当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的欺诈手段时,就更不容易辨别。二者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目的就是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合同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只是通过合同进行正常经济活动从而取得经济利益。在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是合同诈骗罪还是经济纠纷?1、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诈行为。行为人如果所签订的合同实际没有履行,而且最终也没有能力去履行,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没有采取欺诈行为,就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任何欺诈行为都可以认定合同诈骗罪。要认定欺诈行为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影响,主要看行为人所采取的欺诈行为是否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或签订合同后有无
    2023-06-08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8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 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 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
    • 经济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7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 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 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
    • 经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9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 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 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
    • 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怎么区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如何正确地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甄别: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种形式主要是通过伪造、盗取单位公章、介绍信、合同章与他人签订合同,或使用作废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以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或履行
    • 经济合同诈骗和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2
      如何正确地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甄别: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种形式主要是通过伪造、盗取单位公章、介绍信、合同章与他人签订合同,或使用作废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以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或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