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10:30
269 人看过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为:
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生产劳动时,职工劳动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事先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般每日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尊重职工意愿的前提下,每日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劳动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除外。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支付的报酬应当高于正常劳动时间的报酬,具体标准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执行。
职工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二次修正)
369人看过
-
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
174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311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
101人看过
-
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
208人看过
-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将于3月底修订
20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
词条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最新文章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江苏省邮政条例第7条怎么修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8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邮件和快件的投递提供便利。
-
关于江苏省禁毒条例第32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0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向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登记后,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个人信息,自登记之日起七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报告。
-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6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带缆、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铺设高压电力线和易燃易爆的管线;(二)在公路桥梁桥孔内堆放物品、明火作业、搭建各类设施;(三)倾倒渣土、垃圾,焚烧物品;(四)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堵塞公路排水沟渠、填埋公路边沟;(六)损坏、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其他行为。任何单位和个
-
工伤保险条例第56条关于人员劳动条件修改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4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