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包括哪些组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6 19:45:21 302 人看过

一、行政主体包括哪些组织

1.行政主体包括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授权的行政机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涵盖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多个方面。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这些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则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这些强制执行方式都是为了确保行政决定的执行和法律的权威。

希望以上关于行政主体、行政复议范围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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