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9:40:11 329 人看过

对于您的疑问无效合同的原因有哪些的解答是这样的: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合同效力援引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公司债权转让的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向受让人行使其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一、债权转让公告多少天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未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有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的效力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并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只要债权人证明履行了通知义务,债务人拒收债
    2023-03-17
    49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原合同的管辖效力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因为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2、按照被告所在地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与原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均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一)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主张以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双方与有关国家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涉外司法管辖权的标准,强调一国法院基于领土主权的原则,对其所属国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法律事件和行为具有管辖权限。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国的地域上的联系包括:当事人的住所、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财产所在地等作为对法院管辖权具有决定意义的连接点。美国、
    2023-03-08
    27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诉讼的原因?
    一、民法典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二、财产返还的细则1、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三、协议无效受让方应完成的程序1、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
    2024-01-14
    206人看过
  • 无效合同可否对债权转让
    无效合同的债权不可以转让。转让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无效合同可否撤销无效合同不一
    2023-07-24
    198人看过
  • 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合同无效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请求合同无效是形成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适用除斥期间。形成权的除斥期间一般是一年,当事人在一年期限
    2023-10-05
    279人看过
  • 个人房产无法转让的原因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原因有哪些一、开发商的原因1、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产权证。五证不全的房子,购房者最好不要买。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时说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如果购房者一定要买,就要注意去房管部门核实开发
    2023-04-07
    320人看过
  • 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有哪些
    一、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有哪些(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三种: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3、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的从合同,但是如果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这类合同就可以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例如,我国《民法典》第42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因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也不得转让。可以看出,债权人权利的转让,是不得以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和不影响
    2023-04-14
    293人看过
  •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受损,也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处罚而转让债权。比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之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规定,达成了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某甲单位借给某乙单位资金20万元,借期2年,收取高额年息20%.某甲在已经收取了一年的利息后,某乙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其他利息。某甲这时如果起诉法院,要求某乙偿还本息,法院虽然会依法判决某乙偿还借款本金,但也会对某甲已经收取的利息和对某乙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追缴。某甲如果将这笔债权转让给某丙,某丙以受让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某乙偿还转让后的债权。这样转换后,案件由原来的应处罚的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纠纷摇身变为合法的债权追偿纠纷。法院不能再对某丙给予处罚。这将极
    2023-02-19
    133人看过
  • 无效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有哪些
    1、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是无效的。房屋的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的条件下,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的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是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是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2、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3、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的特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出售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的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买受人是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023-03-11
    187人看过
  • 无效代理合同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无效代理合同发生的原因有: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等。无效代理合同发生的原因有哪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022-06-17
    467人看过
  • 债的转移有哪些原因
    法律综合知识
    债的转移有下列原因:1、因法律行为发生的债的移转。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须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行。2、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3、法院的裁决。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债的转移有哪些原因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2022-06-16
    24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关于债权转让公告和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时该如何认定二者的效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答复:债权转让公告并非合同,不产生类似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当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不一致时,应当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转让合同的关系:1、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时是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签订后发生法律效力,而债权转让公告并不发生任何改变债权转让双方的事项。2、债权转让公告也起到一定作用的通知作用。在我国,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行为无效。3、合同双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后应当通知债务人,而债权转让公告是通知的方式之一。除债权转让公告之外,债权转让还可以选择邮寄、书面、口头等方式。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公告并不发生类似于物权登记的效力,债权转让公告只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之一。当债权转让公告与债权
    2023-06-08
    391人看过
  • 【合同转让】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房产转让无效规定有哪些
    房屋买卖必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已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了。但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无效合同从签订的时候就没有法律效力,权利人的权利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约定房产和地产分别转让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在上海由于是房地一起转让,不会存在这种情况。2、非所有人出卖他人的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
    2023-06-08
    180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债权转让是怎样的呢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4-17
    23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股权转让的原因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通常是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将股权转让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去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其次如果股东觉得企业运营的不好,想要减少自己的亏损,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不过这时候转让的价格肯定就要低于入股的价格。
    • 哪些合同债权无法转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1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但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主要有: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
    • 合同债权转让指哪些债权的转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30
      以下特殊债权也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目标: 一、已完成诉讼时效的合同权利。 二、合同权可撤销。 3、内容不确定的合同权。 四、合同权利作为权利质押。 五、未来合同债权。
    • 债权无偿转让合同的效力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7
      债权无偿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有的,一般债权人是有权利转让自己的债权,但在转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并确定债务人知道此债权人的存在,那么此转让就是合理、合法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 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有哪些原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4
      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的,该通知依然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只要让债务人知悉即可,债权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