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能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42:19 229 人看过

城管不是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一、行政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么

行政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都有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二、没有立案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没立案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立案不是前提条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该篇内容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包括裁决书生效时间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主要思想是,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限于裁决书裁定的范围。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当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那么该裁决将被视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可以理解为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劳 动 仲 裁 裁 决 书 是 否 具 有 强 制 执 行 力 ?根据我国
    2023-09-06
    459人看过
  • 违法行为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一、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权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约束到酒醒属于行政处罚吗酒驾约束至酒醒算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2023-03-09
    390人看过
  • 醉酒采取强制抽血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约束醉酒者是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机关对醉酒者进行约束,如果是限制其人身自由,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2023-08-02
    353人看过
  • 城管能够采取哪些措施没收物品?
    可以的。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他没收的权力。如果不合法,城管是可以没收的。城管执法范围:1、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管可以在小区执法吗城管在小区内没有权执法。城管的管辖范围包含: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城管帽
    2023-07-13
    451人看过
  • 疫情患者不服从政府管理能否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2023-05-07
    58人看过
  • 交警已经作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能否更改
    交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变更,采取强制措施后要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实施是怎样的(一)赋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该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以及专属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二)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程序。以前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执行中随意性大,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行政强制法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执法实践中
    2023-03-11
    236人看过
  • 交警强制措施能不能取消
    交警的强制措施能否撤销?交通警察的强制措施是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主管法制工作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承认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请依据正确的,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应予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作出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一定时期内再次作出行政行为:上述认识是对“交警强制措施能否撤销”问题的回答。交通警察的强制措施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如果
    2023-05-31
    456人看过
  • 城管也能开强制措施凭证吗
    城市管理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法行时,对违法行为,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要制作笔录,但不需要出具强制措施凭证。《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023-03-03
    337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能买保险吗
    一、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能买保险吗1、不能的,劳动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停发工资后是会停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社保能不能停一段时间不交事实上,社保可以停一段时间不交,因为养老和医疗险的年限可以积累,所以不需要连续缴纳。如果中断了,往后交够年限就行。不过,一般正常工作的话,公司不能停交社保,否则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能会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若是发现公司无故停交社会保险的,可以按以下处理:1、找公司协商。如果不确定公司停交社保的原因,那么可以先跟对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节省时间跟精力。2、找劳动部门投诉。公司无正当理由停交社保,属于违规,损害员工的利益,所以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举报。3、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与员
    2023-06-17
    417人看过
  • 对于钉子户能采取强制措施吗
    对于钉子户,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能采取强制措施。例如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钉子户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
    2023-02-24
    464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根据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一、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二、行政处罚滞纳金如何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处理方式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三、限期清理是否是行政
    2023-03-05
    493人看过
  • 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一、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二、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强制措施时间
    2023-04-18
    86人看过
  • 了解法院强制执行时可能采取的措施。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采取留置措施严重吗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2023-07-05
    221人看过
  • 巳判缓刑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
    一、巳判缓刑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已经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发现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可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
    2023-04-20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词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更多>

    #城管
    相关咨询
    • 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能采取强制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
      行政机构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全,行政机构的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可以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 未采取强制措施能否进行讯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7
      未采取强制措施能进行讯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6
      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能采取两次刑事强制措施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1
      能采取两次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同一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原则上是可以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的。
    • 城管执法权限违反行政强制法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城管、质量技术监督。城管可以实施部分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