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承包地怎么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8:44:30 161 人看过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较以往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各种税费改革、土地实行两勉一补等利民政策,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实惠。但土地的增值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使各种经济纠纷明显上升,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明显繁重。就执行工作而言,尤显艰难。虽然大多数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一线干警的努力做到调解结案,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因当事人自身和客观上的种种原因,不能按调解协议如期履行,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农村地区的案件,当事人大多都有依法承包的土地,就农民依法承包取得经营权的土地,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该土地能否依法强制执行,实践中意见不一,操作不一。

针对这一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民依法承包的土地,做为承包人对土地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经营收益,亦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内,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方式流转获得合法收益,近似于自己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其它财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行使处分权。如债务人在没有其它条件清偿债务时,自愿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将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还债的方式流转于债权人,既不损害集体利益和其他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自身的债务关系,也是一种收益,无不当之处,应予支持和提倡。而且认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又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给债权人经营,或者强制流转予第三人,以市场流转价格计算承包费抵偿所欠债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非个人所有,不同于公民拥有的其它财产,承包人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按照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使用、经营、收益的权利。是用益物权。禁止承包人以承包经营的土地抵偿债务。包括当事人自愿和法院依法执行。该观点的法律依据是有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以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述两种观点分别有其各自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能机械看待和简单随从。实践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抵顶债务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承包的土地,折算承包费抵偿债务的不乏其例。笔者认为对于前一种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以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于债权人,抵偿债务,双方自愿履行,又无其它纠纷发生,而且解决了债务纠纷,对此法律、法规虽有禁止性规定,但不诉诸法院,法律不应予以干涉,而且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应予以支持。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而且被执行人有承包土地的情况下,可区分不同情况,特定的条件下,可以适当执行被执行人的承包地抵偿债务,不能不分情况,机械执行,具体情况有:

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

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包他人承包期已满的情况下,可以执行。

四、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履行债务,其债务数额不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标的额远远大于债务数额,强制执行该财产会给被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被执行人自己又不经营其承包地时,人民法院可予以执行。

五、申请人十分困难,被执行人条件较好,但不履行债务,其承包土地较多,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又无适合执行的其它财产时,可予执行部分土地抵偿债务。

希望以上有关债务人承包地能否执行的内容就是这些了,

拖欠个人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个人借款协议范本

追讨个人欠款应该注意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承包地如何会被强制执行
    目前农村地区的案件,当事人大多都有依法承包的土地,就农民依法承包取得经营权的土地,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该土地能否依法强制执行,实践中意见不一,操作不一。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包他人承包期已满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四、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履行债务,其债务数额不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标的额远远大于债务数额,强制执行该财产会给被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被执行人自己又不经营其承包地时,人民法院可予以执行。五、申请人十分困难,被执行人条件较好,但不履行
    2023-05-04
    133人看过
  • 债务人强制执行债务怎么办
    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用以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一、债务人欠钱没钱还怎么办无能力偿还一般分为暂时无力偿还和永久性无力偿还两种情况,如果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裁决易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的方式偿还债务。如果是永久性的无力偿还的话,则需要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二、欠债人坐牢了这个债怎么办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
    2023-03-26
    106人看过
  • 能执行债务人土地吗
    如果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而且长期没有意愿、不配合还款,债权人可以提供当初的借条之类证实债务人违约和无力偿还或不主动偿还(做老赖的),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房产、及其他名下资产会被保全,而后进行拍卖处置等。由于租赁的土地产权不属于债务人,特别是短期租赁,不会被保全后进入拍卖,但其他财产会有可能。最主要的是,情节恶劣的,债务人可能被强制收押执行清算,一样会影响到你的正常营业。一、债权人要求查债务人土地的条件(一)有合法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二)能提供债务人名下土地的准确信息包括使用权人、发证机关等内容(三)向法院申请并交纳保全费(四)按法院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担保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
    2023-03-15
    489人看过
  • 执行费有债务人承担吗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债务债务纠纷中,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法院执行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023-06-01
    451人看过
  • 执行费有债务人承担吗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债务债务纠纷中,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法院执行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023-06-01
    386人看过
  • 多个债务人怎么执行
    (一)若是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按债权比例分配所执行的财产。(二)宣告破产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先后顺序获得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一、多个债务人可以起诉一个吗债权人多个债务人的,如果多个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也可以起诉多个债务人,但起诉一个债务人只能追讨对应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起诉必须符
    2023-03-20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承包地怎么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债务人承包地如何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执行的情况有: 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 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
    • 债务人承包地是如何执行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3
      有以下五种方法: 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 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包他人承包期已满的情况下,可以执
    • 债务人承包地如何执行,我不明白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债务人承包地如何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执行的情况有: 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 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
    • 异地债务人员怎样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能够强制执行,并予以被执路人小面积住房寓居,也能够予以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路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能够供其寓居的,能够强制执行。 3、法院裁判奏效后,被执路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能够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若干限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
    • 被执行人承包土地能执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
      可以执行被执行人承包土地,只有其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确定归于被执行人即可。因为法院执行是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不登场等财产权利的,而承包土地使用权也是其财产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