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责任书范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24:33 245 人看过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严格执行病人入、出院指征,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养、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

上述十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患者或者其亲属不配合医院治疗,医院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以及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事故不一定全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医生本人存在过错,那么医生个人需要承担赔偿。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二、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吗医疗事故不一定全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并且医生是有有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医院可以向医生部分追偿。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大部分的赔偿还是公司来出的,医生负责的一般不会太多,有时候甚至不需要进行赔偿。三、医疗事故
    2023-06-05
    389人看过
  •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书的范本
    乙方(投标方):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
    2023-06-14
    298人看过
  • 医疗机构怎样认定医疗事故责任
    (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二)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三)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四)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五)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023-04-02
    30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诉讼非法医疗机构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二)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一、无证行医怎么处罚?行为人如果无证行医,需要受到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
    2023-06-26
    493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三)对社会发展而言,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激励他们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和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因此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条款解读医疗责任保险将被保险人定
    2023-06-01
    356人看过
  • 机关保密工作责任书范本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一、加强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保密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文件资料保密工作。二、局机关各科室科长是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管好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对科室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负总责。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广东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参与广东省公安厅-30电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2143FG043J)工作的单位必须承担本项目的
    2023-05-08
    365人看过
  • 擅自开办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在非法行医中的责任
    一、擅自开办医疗机构主体的责任我国《执业医师法》明文规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或者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行为的,是非法行医。该规定明确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属于非法行医,那么对于这类情况,谁应该承担责任?对于民事责任而言,如果开办者本身自己进行医疗行为,开办者承担责任无可争辩。但是如果擅自开办医疗机构的人员又聘请了其他人员,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就比较复杂了。按照民法原则,雇主承担替代民事责任,但是如果被聘请的卫生技术人员有执业证,应不应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应该。因为执业医师证需要注册,在非注册单位进行医疗行为常见的是会诊,并且应该有会诊手续。在擅自开办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行为不可能存在合法的会诊手续,也就是说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者聘请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本身就存在过错,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被聘请的人员属于非卫生技术人员,雇主承担雇主的责任,非卫生局数人员存在过错
    2023-06-20
    61人看过
  • 医院维稳工作责任书范本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医院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医院的院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医院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医院的安定稳定。各学校依照中心学校的要求,教育和管理好师生,不私藏携带枪枝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放射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不做危及他人安全的事。要求师生遵守纪律,不违法犯法,不参加邪教等任何非法组织。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1、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医院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全校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2023-05-30
    343人看过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范本是怎样的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范本是怎样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2023-06-08
    161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封面的填写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2、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3、登记号: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4、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二、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表的填写:1、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3、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4、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5、服
    2023-06-01
    43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
    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院方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一、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与计算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计算的,其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
    2023-02-04
    228人看过
  • 如何界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责任
    一、如何界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责任医疗过错的界定标准如下: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二、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可以单方面申请可以,申请方式是: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即可,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三、医疗过错医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医务人员可能要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2023-12-02
    310人看过
  • 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
    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一、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是什么医疗事故举证责任:(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
    2023-02-04
    25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医疗机构责任险
    1、什么是医疗机构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医疗机构责任险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
    2023-06-19
    6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劳动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4
      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双方信息、工作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 医疗机构聘用合同书范本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3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医疗机构聘用合同书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
    •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0
      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 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
    •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承担范围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
    •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合作协议范本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2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以合理价格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查体、社区护理等规范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有条件的可以开设日间托老服务。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接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老年预防保健、医疗护理、远程医疗咨询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就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