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可以不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4 19:15:53 303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可以不征吗

当然可行,但需遵循严谨的程序。

首先,政府有权进行强制性征地,然而,务必经过严格且完备的程序,获取合法的手续。

同时,我国法规明确指出,如须对房屋进行征收,应由市政府或县级政府做出征收决定,以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例如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

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其具体的标准与金额均由地方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规定。

在确定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应依据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基准。

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被安置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地拆迁实物调查结束可以签字吗

在征地拆迁环节,可签署的重要文件有三项:其一,征收土地预公告:即在合法报批征地之前,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征地方,明确拟用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等;其二,征求意愿表:此举旨在收集农民对征地的看法,同时将农民知情且确认的相关资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要条件;最后,土地登记调查表: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拟征用土地的所有权、类别、面积及其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类型、数量等进行详细调查,并需与被征地方、农民及地上附着物所有者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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