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立案要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8:40:32 357 人看过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条件是:

1、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2、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3、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4、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一、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刑法犯罪构成共犯吗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如果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属于犯罪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有: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二、刑法155条立案标准

刑法145条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其立案标准是:根据《刑法》第145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一)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三)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三、食品召回是指什么

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4、有关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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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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