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能起诉维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4:30:25 469 人看过

一、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能起诉维权吗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可以起诉维权。当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行为时,对公民、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造成侵害的,被侵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行政机关妨碍行政诉讼进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行政机关妨碍行政诉讼进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碍行政诉讼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还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法院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

7、对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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