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6 07:32:24 69 人看过

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意思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二、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当合同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此时受到损害的一方,是有向相应的侵害人提出给予赔偿的权利的。惩罚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是不能同时主张的,因为两者的法律适用情况是不一样的,对于惩罚性违约金是属于违约的赔偿,而对于惩罚性赔偿金一般是具有执法行为的机关对当事人的处罚情况。

三、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的重要特征

1.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

2.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3.惩罚性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4.惩罚性赔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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