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视为撤回是否可再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被视为撤回申请的,在申请的期限内,可能再次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仲裁机构会受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有几种
(一)《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
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申请。
如果在申请的期限内,可能再次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仲裁机构会受理申请。
-
能否在劳动仲裁申请被撤回后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364人看过
-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或仲裁庭视为当事人撤
162人看过
-
仲裁申请撤回后是否可以再次提交?
417人看过
-
撤回仲裁后可以再次仲裁吗
361人看过
-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费可以退回吗
3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决定书是不中视为撤回申请决定书
309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视为撤回申请劳动仲裁是什么样子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1)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 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
-
仲裁申请人在开庭时未出庭是否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根据CIETAC仲裁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不影响仲裁庭就反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可以视为撤回反请求。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撤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申请人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书面劳动仲裁撤销申请即可,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
-
在申请撤回仲裁的时候可以再申请再次仲裁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4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
撤回仲裁后能否在申请仲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从目前的劳动仲裁实践看,仲裁委对此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