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2:50:13 253 人看过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一、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抵押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担保人是在进行借款的时候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一项担保。当债务人无钱偿还债权人时,双方如果签署了是连带担保责任的话,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起债务人的相关债务来偿还给债权人。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是当事人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强制性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的责任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二)因缔约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给相对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三)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四)缔约人一方主观上须有过错。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
    2023-06-28
    392人看过
  • 哪些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律师补充:办理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六)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
    2023-05-06
    130人看过
  • 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未登记担保人怎么样承担责任
    一、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未登记担保人怎么样承担责任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没有责任。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产抵押担保未经登记怎么样认定房产抵押担保未经登记无效。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如果属于抵押不动产和特定动产,那么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后成立。所以房屋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并且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2024-01-08
    176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影响:法律效果与责任分担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合同生效。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1、被担保债权的一定种类和准确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4、债务人担保的范围,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吗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抵押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
    2023-07-11
    102人看过
  • 没有做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做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担保成立,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房屋抵押登记的资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民法典》第四百零二
    2023-07-28
    48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的设立,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
    一、不动产抵押设立是怎样的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有以下两个过程,其一是进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其二是进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手续。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如下: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
    2023-05-06
    391人看过
  • 动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有效么
    是否办理抵押权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合同该自身予以判断。抵押合同有效但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情形下,抵押人负有两种义务,一是协助债权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二是承担合同上的担保义务。一、质押时物权变更了吗1、所有权:交付生效(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质权:交付生效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3、抵押权:登记对抗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因此,以动产设
    2023-03-12
    82人看过
  • 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和已登记的动产抵押的清偿顺序
    一、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和已登记的动产抵押的清偿顺序未登记的动产抵押会在已登记的动产抵押之后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申请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书证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三、抵押权登记有什么作用1、抵押权的公示及生效的作用抵押权属于对世权,因此对抵押权的设立应进
    2023-06-15
    293人看过
  • 抵押汽车是否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以汽车作抵押的,无需办理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不会影响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即抵押当事人以外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事人以外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车辆,因为他不知道车辆已经抵押,所以他购买车辆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4-04-30
    394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先行抵押登记的方法
    【贷款税费及抵押】不动产抵押先行抵押登记解析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不动产抵押进行担保的一个法律要件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即要以文字记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大多数情况下,抵押双方都签定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抵押权人大都要求抵押人将其所抵押的房地产的房产权证或土地证一并交给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一旦拿到房产权证或土地证,将这些证件锁入保险柜便觉得万事大吉。但他们都没有料到,有的抵押人一方面将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金融机构保管(或称抵押给金融机构),一方面又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报案称丢失了原证件,请求申领新证件,往往抵押人都能如愿以偿。当领了新证件后,该抵押人就又去其他金融机构如法炮制同样的抵押担保贷款程序,而原来的金融机构却蒙在鼓里,一直到担保期届满,金融机构欲要行使抵押权时,却
    2023-05-04
    494人看过
  • 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如何进行?
    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如何进行?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8号修订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五)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别、住所;(二)申请抵押物登记的原因;(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号码、出厂日期、使用年限、价值、存放地等;(四)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担保的范围;(八)登
    2023-03-08
    5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答复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可否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请示》(浙工商同〔200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当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股东会决议及其他登记资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
    2023-04-27
    149人看过
  • 未办理抵押贷款登记的抵押担保期限是多少
    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担保期限:1、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按照约定;2、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适用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时长一般有6个月。依照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保证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确如何赔偿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三、5年前签字担保现在还有效吗5年前签字担保现在是否无效,需根
    2023-06-20
    106人看过
  • 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办,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多久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交易的安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已经抵押登记的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要征求买卖双方的同意。一、房产抵押登记去哪里办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多久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2.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3.预告登记、更正
    2023-06-0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人不办理抵押登记有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1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抵押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借条中约定以房产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就是无效的。r《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抵押未登记,如何向抵押人追究赔偿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1997年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后、第四十三条规定,2001年10月10日债务人签收了债权人的催款通知书。2002年6月5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抵押权分两种情形,一是必须经登记始能生效的抵押权,一是合同生效时抵押成立,但经登记始得对抗第三人的抵押权。房地产抵押属于前一种情形,即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成立,无故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所以该抵押权未成立。
    • 未登记动产抵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是成立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时,抵押权就成立了,跟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关系,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或已注销,债权人是否有权请求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或已注销,债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 1、抵押不同于保证,但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设立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债权得以清偿。 2、如果债权人人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已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则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已消灭,债权人也就不享有抵押权。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则债权人无权要求行使抵押权,但可依据《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配合办理登记;但如果不动产抵押已注销登记,则视为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