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21:53 491 人看过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后是否有效力

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依然有效,保密条款不随合同的消失而消失。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租房屋顶漏水可以退租吗

租的房子漏水,可以退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应该如何区分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分为:

1、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时追究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和合同履行过程中;

2、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反法律、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3、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失。不造成损失的,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取决于损害的发生。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无论违约方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承包合同的订立无效由谁来承担责任
    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过错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认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骗贷合同无效可以免除责任吗骗贷合同无效融资方是不可以免除责任的,因为融资方使用了该资金的,都应该进行返还。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二、合同无效之后的赔偿和损失怎么赔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范围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该合同产生的实际损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就过错,根据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合
    2023-03-09
    317人看过
  • 需要承担大包干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承担大包干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
    2023-06-12
    3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0
    121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一、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借款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
    2023-05-03
    127人看过
  • 行纪合同违约责任中行纪人需要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合理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行纪人未按照委托人委托指示办理行纪事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代购的物品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买入价,又未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有权拒收该物品,或者由行纪人自己补足其差价;如果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以低于合同
    2023-04-16
    155人看过
  • 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保证合同载明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中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就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
    2023-06-20
    393人看过
  • 承担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的有哪些情形?
    一、承担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的有哪些情形?醉酒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醉酒人的醉酒程度及精神状态,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应承担刑事责任:一是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下没有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应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这常见于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是一种最为常见的醉酒类型,属于一次过量饮酒后出现的急性酒精中毒。医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研究表明,生理性醉酒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变化大致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兴奋期,此时饮酒者自制能力有所降低,情绪不稳,容易激动。第二时期为共济失调期,醉酒人言语增多,口齿不清,步态不稳,辨认能力降低,控制能力明显减弱,呈酩酊状态。第三时期为昏睡期,醉酒人可能出现酣睡、直觉丧失、昏迷等症状,严重可因呼吸中枢受损害而死亡。因此,对于生理性醉酒的人在兴奋期和共济失调期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由于没有丧
    2023-05-03
    415人看过
  • 欺诈订立的合同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合同欺诈怎么赔偿
    一、欺诈订立的合同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合同订立欺诈行为主要有三方面的法律责任,分别为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和犯罪刑事责任。1.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备侵权民事责任的主客观要件。2.合同欺诈行为的违法行政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的干扰使相对人的意思按照欺诈行为人设计的模式运行,相对人表达的意思实际上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行为人的意思。3.合同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二、合同欺诈怎么赔偿合同欺诈的赔偿标准为,如果该合同被撤销后,欺诈方因被撤销的合同获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给被欺诈人,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进行赔偿;欺诈方还需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
    2023-05-06
    263人看过
  • 合同根本违约的责任怎么承担,合同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根本违约的责任怎么承担合同一方根本违约后的责任承担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2.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3.承担利息。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二、合同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有: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
    2023-05-03
    107人看过
  •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哪些特殊情形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根据职工服务单位的不同,职工发生工伤保险后,其承担责任存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形:(一)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时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二)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三)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
    2023-08-18
    123人看过
  • 担保人责任承担情形
    一、担保人责任承担情形(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欺骗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债务人没有经过保证人
    2023-06-08
    120人看过
  • 合同签订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4)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符合什么条件(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
    2023-07-07
    232人看过
  • 工程担保责任有哪些承担形式
    一般的,工程保证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支付金额与实际履行两种。所谓支付金额,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仅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不再承担替被保证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所谓实际履行,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可以请业主另找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由其负担继续履行的费用,或者保证人可以自己寻找承包商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同样由保证人支付继续履行合同的费用,或者干脆由保证人自己来继续履行合同。一般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后协商确定。如果既没有事先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又达不成协议的,由保证人决定选择哪种承担形式。物的担保责任的具体承担形式对于物的担保责任的具体承担形式,不论是由被担保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中的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2023-03-14
    344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什么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
    合同订立的形式:1、口头合同。2、书面合同。3、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合同。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2、不要人情担保。3、不要贿赂担保。一、买房商转公后必须办理哪些手续买房商转公办理手续:1、填写商转公申请表,接受银行审核;2、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计算申请者转公后的还款能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3、与商业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4、补偿原商业贷款总额与公贷总额之间的差额,并经贷款银行同意发放公积金贷款。二、担保合同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怎么办?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
    2023-03-23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无偿代驾的责任承担情形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4
      无偿代驾的责任应当由接受代驾的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代驾好意施惠行为,无偿代驾人在代驾行驶过程中致人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由接受代驾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代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除外。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须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技术许可合同合同人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订立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们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就已经约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一方没有违约的话,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就自己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 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承担哪些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6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