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0:20:47 94 人看过

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预告登记。这样能够保证日后实现物权。

一、购房预告登记必须提前办理吗

购房预告登记不需要提前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办理预告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二、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三、二手房是否可以预告登记?

买卖二手房屋,可以办理预告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告登记相关文章
  • 什么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如何办理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思是说,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一、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见附件二、受理(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对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和不予受理的原因。(三)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核、记载于登记簿(一)岗位责任人:审核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登记
    2023-04-21
    468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指什么?单方预告登记如何办理?
    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出现。预购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申请人应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提交的资料是:(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除需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1)预购商品房权益转让书或者预购商品房转让、抵债等合同(原件);(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预告登记的办件期限是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
    2023-04-22
    124人看过
  • 购房预告登记需提前办理吗?
    购房预告登记不需要提前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办理预告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长沙购房预告登记怎么办理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
    2023-07-07
    73人看过
  • 没有设定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是否能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如果没有设定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是不能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因为预告登记是物权登记,如果没有设定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就不能保障将来取得该项物权。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也是物权登记,登记的目的也是为了对抗第三人,在没有把握取得物权,在不一定能取得的标的物上设定抵押(虽然是抵押的预告登记),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了要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即应当在办理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以后才能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2023-06-10
    347人看过
  • 预告登记是否要建登记簿?
    按《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登记就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没有记载到登记簿上,就不能称是登记。因此,预告登记事项同样要记载于登记簿。提出“预告登记是否要建登记簿”这一问题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1.预告登记所登记的权利和其它登记的权利不同,预告登记虽然是物权登记,但它所登记的并不是物权,而是请求权(预告登记的本质是使这种请求权具有类似物权的效力)。2.在现阶段,由于社会公众对预告登记的熟悉程度,申请预告登记的绝大部分是商品房的预售及抵押,在当事人申请预告登记时,房屋一般还未竣工,即该房屋还未曾办理初始登记,这就会牵涉到如何在登记簿上记载预告登记的权利问题。由于以上原因,在对《房屋登记办法》草案进行讨论时,曾有一部分人主张参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对预告登记另设登记簿。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因建设部已明确登记簿的编成采用物的编成主义,为更好体现
    2023-06-10
    290人看过
  • 结婚登记是必须要预约吗
    结婚登记不需要预约。结婚登记带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就可以。登记结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由本人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提交法律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成都结婚登记现场预约注意事项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前现场预约后,各区县婚登处会把复印证件、裁剪照片、录入个
    2023-07-22
    33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更多>

    #预告登记
    相关咨询
    • 办预告登记必须要购房合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新买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公民办预告登记必须要购房合同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是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 房屋预告登记是否必须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5
      房屋预告登记不是必须办理的,但是最好办理预告登记,因为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 登记的是否必须办理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
    • 购房为什么要办预告登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