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不同适用条件属于立法缺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7:40:37 479 人看过

为何会出现上述不同适用条件呢——由于我国立法没有附立法理由书,立法者的本意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但是,从我国当初立法追求实体真实等原则的贯彻来看,应当是立法者对仲裁这种民间裁判机构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因此架构了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督体系:一方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审判程序中宣告撤销仲裁裁决、直接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以此来监督仲裁委员会权力的行使;另一方面,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审查仲裁裁决的合法性等方面问题,通过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间接否定仲裁裁决的效力,实现监督仲裁委员会权力的目的。正是由于直接和间接的不同,立法者赋予了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同的适用条件,后者的范围更为宽泛一些。不过,不管立法的理由如何,其对于诉讼法理的违反和在实践中造成的混乱是不能忽视的,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立法的缺陷,应当予以纠正。首先,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效果是完全相同的,没有理由赋予不同的适用条件。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中,中级法院侧重于对仲裁裁决作程序上审查而不作实体审查;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查中,法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对仲裁裁决实体进行审查。这两种司法监督方式,不管是针对仲裁裁决程序或是实体作出撤销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其实际效果都是一致的,笔者认为基于诉讼成本,没有理由赋予其不同的适用条件。其次,根据诉讼法理,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在业务上有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下级法院作出否定上级法院裁判的裁判,有损司法权威。上述法律条款为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两种司法监督方式——“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设定了不同的法律适用条件,必然会出现像上述仲裁裁决的效力被中级法院明确予以维持的情况下,却在执行程序中被下级区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加以否决的矛盾。此一立法缺陷不仅将导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如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解决问题彻底;而且会出现上下两级法院对同一仲裁裁决作出相反裁定,下级法院否定了上级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的现象,有损司法权威,也违背司法原则。最后,诉讼和仲裁的界限是比较明显的,虽然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权威,但是,仲裁显然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果让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可以通过不同的司法监督方式一再否决其效力,对仲裁委员会的权威及设立初衷都有一定的损害和背离。同时,选择对经济纠纷进行仲裁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当事人如果不相信仲裁委员会的公正性,可以不约定仲裁协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又不断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监督,其基于经济、快捷而选择仲裁的动因也失去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仲裁裁决相关文章
  • 关于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是怎么规定的
    其共同点表现在: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其不同点表现在:1、二者的理由有两项是不同的。2、二者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的处理不同。3、二者的权利归属不同。《仲裁法》关于撤消仲裁裁决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2023-06-14
    79人看过
  • 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与区别
    一、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关系有: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二、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区别论撤销仲裁裁决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区别如下: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
    2023-06-06
    273人看过
  • 申请撤销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区别是什么
    1、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不同。仲裁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是被执行人、案外人。2、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被执行人、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提出,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不一定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且不限于中级人民法院。3、法律效果不同。撤销后的仲裁裁决为自始无效,已经执行了的可能出现执行回转等情况;而不予执行并不对仲裁裁决自身的效力作肯定或者否定评价。4、提起申请期限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则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在执行终结前提出。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则需要申请人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受理费。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需要交纳费用。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
    2023-05-06
    288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执行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后,仲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2.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是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提出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审核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申请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资格,审查和核实当事人是否有证据,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仲裁裁决有撤销或不执行的合法理由4.人民法院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裁决(1),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其不符合撤销或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或法律理由,如果您认为仲裁裁决应当撤销或不执行,则应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你必须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先报告”的规定1995
    2023-05-07
    314人看过
  • 我国撤销涉外仲裁的立法缺陷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纳入了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案由,但是在对具体制度的设计中却未遵循特别程序的规则进行立法,例如由合议庭而非独任庭进行审查,存在两方当事人而非一方当事人等。2007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该解释中舍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第21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议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这一规定,与《仲裁法》中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程序的规定相比,只是略微明确了询问当事人的要求,对采取什么审理
    2023-06-05
    220人看过
  • 撤销和不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
    《仲裁法》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裁定撤销。第七十一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和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被申请人不负责的其他原因未陈述其意见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或仲裁的范围机构无权进行仲裁。此外,根据《仲裁法》第65条,如果本章没有规定,则应适用本法其他相关规定的精神。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涉外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裁定撤销该
    2023-05-07
    20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发现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依法撤销该裁决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裁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 更多>

    #撤销仲裁裁决
    相关咨询
    • 撤销仲裁不予执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怎么办,仲裁裁决以不予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期间可否对已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期间,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对已查封、扣押、冻结之外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负责审查的人民法院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理,司法审查后仍需继续执行的,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与执行法院不一致的,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执行法院,保全裁定视为执行法院作出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
    •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及不予执行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不予执行情形: ⑴当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人民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的否定。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其具体体现在: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