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包括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和选择制度。其中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包括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和选择制度。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
选 举 制 度 概 述 :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
现行代表选举制度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与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已经或者正在起到重要作用。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许多并非因为这个制度本身有什么重大问题,而是执行中的问题,是程序、操作、技术上的问题。其中,选举中也有个执行难的问题,具体操作而言,选举程序和技术更有改进的空间和余地。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作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选举中执行难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为了完善制度,需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作贡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二、将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选举委员会任期五年,行使职权至新的选举委员会产生为止。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调离本单位或者免职、退役的,其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自行终止;因职务调整或者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职务的,应当免除其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出缺时,应当及时增补。”
-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
280人看过
-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的历史演变
164人看过
-
刑法罚金制度的历史演变
452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演变
234人看过
-
营运证扣分制度的历史演变
329人看过
-
仲裁员回避制度的历史演变
291人看过
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总称。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一般由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有些国家的刑法或诉讼法也有关于选举制度内容的规定,有的国家包括历史上形成的一些习惯。 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制度的原则、选举权、被选... 更多>
-
我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13
-
我国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经历了哪些历史变迁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土地改革:封建地主剥削的所有制-农民小所有制农业合作化:农民小私有制-社会主义集体公有制人民公社化:一大(规模)二公(公有化程度)改..。
-
中国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框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所谓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是指从整体上看,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大体形成,已远不是单项制度的"构件"的简单堆砌,而是有一座由新老制度构成的结构初具规模的"大厦"。老三项制度 1、"三同时"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新五项制度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4、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5、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新老八项制度的配套
-
股份转让协议制度框架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7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
-
行政复议制度简介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81.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制度得以设立。 2. 行政复议是一种内部层级监督制度,旨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事后的行政救济途径。 3.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通过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