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怎样确权问题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1:30:24 225 人看过

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如何确权?本农民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用地批准手续和规定的面积标准确权。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1982年后未拆迁、改建、翻建房屋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到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宅基地超面积的,经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再予确权。

(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超过规定标准的面积,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6)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关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7)已经确权的宅基地,在以后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时,按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

(8)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国家能否强占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
    一、国家能否强占农村宅基地国家不能非法强占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如果非法强占的,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土地和赔偿损失。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
    2024-02-03
    123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各种问题解答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各种问题解答1、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如果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此时应当及时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记住,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起,否则过期再提起无效,行政复议是60日,行政诉讼是6个月,(2)大部分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并不是及时提起相关程序,而是选择徒劳的信访,白白耽误了维权有效期,得不偿失。2、违法征收怎么办。如果碰到违法用地的,被征收人首先到所在地政府官网查看是否有相关公告文件,也可以通过律师指导或者自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
    2023-06-08
    369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的相关问题
    宅基地拆迁的相关问题如下:1、不是农村户口不能在宅基地建房子;2、宅基地审批会越来越难;3、宅基地不再免费申请;4、宅基地房屋出售或者转手,将不能够再次申请宅基地;5、宅基地可以贷款;6、宅基地经过确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7、宅基地也会被回收。宅基地继承的费用问题宅基地的继承和城市楼房继承一样,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的2%来收取,但是最低不得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2023-08-18
    492人看过
  • 2023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2、在补偿程序上,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3、在补偿制定上,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3-05-04
    447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业用地的建议
    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已成为障碍全省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近日,武邑县政协围绕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业用地的可行性组成课题组,对武邑县武邑镇、县城新区的前丁庄、欢龙庄等七个村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推行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业用地,是搞好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确保项目建设用地源源不断的重要途径,对于建设沿海经济强省由言变实,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一、七个村的基本情况及宅基地特点1、基本情况2、七个村宅基地的特点调查中,我们发现七个村宅基地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户均宅基地占有2.45亩,面积较大;二是村边闲散地利用率不高,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三是七个村不同程度的存有空心村现象;四是住宅建设没有规划,随意性较大,新建宅基地面积标准不统一,一户有两套宅基地甚至多套宅基地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农户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的老宅基地。针对目前我省工业用地趋紧的状况,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组认为做好农村土地
    2023-06-10
    417人看过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辟谣】户主是谁,宅基地是谁?真相:不是分析:户主代表整个户口的每一个家庭成员,宅基地属于每一个家庭成员,除非户口本上只有一个户主,否则宅基地属于户主本人。由于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申请制度,只有整个户籍家庭才能申请宅基地,不能每个家庭成员都申请宅基地。【提醒】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2023-08-05
    115人看过
  • 关于离婚农村自建房征地问题
    离婚时法院对于农村的自建房首先会根据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有争议的可以对房屋的所有权另行起诉。自建房还未取得所有权证,不能确定房屋物权归属。一、房贷没还完怎么离婚?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婚后双方共同贷
    2023-06-25
    41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的相关法律条例
    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
    2023-06-08
    277人看过
  • 宅基地建房标准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定
    一、宅基地建房标准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定宅基地建房标准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定如下: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联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3.农村建房应满足如下的退缩要求:(1)退缩水库边≥50米;退缩河涌、池塘边≥20米;(2)退缩村道边线≥30米,退缩乡(街)道边线≥50米;退缩县道边线≥100米;退缩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边线≥200米。(3)同时应满足《增城市建筑物退让规划管理规定》和其它城乡规划的要求。(4)房屋之间的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房屋之间的左右横向间距不小于4.5米,房屋只允许在屋前
    2023-05-08
    366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继承权(关于宅基地继承规定)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也开始正式实行了。并且,随着农村土地的价值的盘活,农村的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优化和重视农村下沉市场的今天,农村未来的发展是大有可为的。同时,随着城市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继承就成了新一年农村的热门话题之一。传统的血缘继承还有效果?新规之下,血缘不再是继承的唯一标准!又是怎么回事?今天荳子就根据掌握的信息和大家重点地聊一下这个话题。事态发展:首先我们先要根据《民法典》的重要规定,来看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到底发生了哪些重要的变化?正常的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继承遵循顺位继承制的。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这个传统也发生了变化。农村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权,同时这种继承权是以最后一次的遗嘱为准。对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不是老人的亲人负责老人的养老的,农村的老人可以可以通过遗捐方式决定宅基地继承权。外嫁女享
    2023-06-04
    93人看过
  • 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争议问题的确定
    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级制度,宅基地房屋则历经土改登记、及未新建、翻新、改扩建的演变。因此,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1、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未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未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时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的权利人。2、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3、系争房屋虽经土改登记,但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当事人以土改登记为证据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三种情况所列人员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的,不能再主张权利。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2023-06-10
    9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
    2024-04-01
    20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随着建筑物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
    2023-07-05
    394人看过
  • 关于征用宅基地的补偿问题?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上述规定是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有: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
    2023-07-03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关于宅基地权属确认的相关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宅基地权属归集体组织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组织成员个人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是: 1、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 4、公告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6、颁发土地证。
    • 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相关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7
      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利用,产权关系,标准面积,取得与丧失等;对申请对象的界定,审批程序的规范,使用期限的明确,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宅基地的使用监督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主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客体、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期限设置、宅基地使用权法定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形式和内容(买卖、租赁、抵押、以地入股、继承、遗赠和赠与)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取得方式、内容、行使、灭失
    •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4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
    • 农村宅基地占用占农村建房属于违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办理了批准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手续,严格说来,就是违章建筑。《土地法》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
    • 关于宅基地确权有争议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
      1、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