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能否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7:01:38 342 人看过

一、挂靠人能否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

在此情况下,挂靠者有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之一。所谓挪用资金罪,系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在其担任本职期间,擅于利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国有(集体)资产窃为私有使用,或者将其借予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逾期未偿还达三个月以上,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涉案金额巨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若挂靠者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充分利用职务上的优势地位,擅自挪用了所在单位的资金,并且满足上述挪用资金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他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该罪行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挂靠人死亡的被挂靠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当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时,挂靠公司具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经司法程序裁决,确认为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则需向受害者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在完成赔偿义务后,可依据货车与挂靠公司间的协议约定,向货车所有人追偿其应负担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挂靠项目经理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公司资产3个月以上,构成犯罪。挂靠的项目经理属于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挂靠的项目经理因为对外是以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而相关对应责任均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项目经理的职务犯罪的权源就是来自建筑施工企业对其职位的授权。对挂靠经营而言,其本质属性是以建筑施工企业出借或者出租企业资质为前提,在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的出借或者出租中也必然伴随着对项目经理企业内部职位职权的任命,该任命即为职务授权。尽管建筑施工企业在容忍挂靠并收取管理费的同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基于权责一体,项目经理利用所授予的职务便利,故意实施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其本人已
    2023-06-03
    368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被视为违法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责任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自然人有三种不同身份: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即经理,除公司董事、监事外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董事、监事和职工不得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本罪的责任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自然人有三种不同身份: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另一种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即经理,除公司董事、监事外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董事、监事和职工不得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责 任 范 围 是 什 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2023-09-16
    113人看过
  • 私营企业业主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由于在实践中有些私营企业的业主或投资者也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由此便引发了一个问题:这些私营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企业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挪用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能否成立挪用资金罪?对此,理论界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认为:首先,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私营企业的业主或投资者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应认为其也属于企业的工作人员,自然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其次,业主或投资者的资金一旦注册成为企业的资本后,就不再是业主或投资者的个人资金而是企业的资金了。以公司为例,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有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三项。股东的钱进入公司后是作为公司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形式存在的。
    2023-06-27
    365人看过
  • 村干部能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吗
    村干部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机关人员。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3-06-18
    288人看过
  • 借条能否被视为挪用资金罪?
    有借条能否算挪用资金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可调解吗挪用资金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进行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从宽处罚。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2023-08-09
    368人看过
  • 行为人挂靠资质是否犯罪?
    一、行为人挂靠资质是否犯罪?资质的挂靠是违法的。发现有证件挂靠行为的,给予挂证者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吊销证件。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
    2024-01-16
    271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的主观为故意吗?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
    2023-03-27
    298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谁是报案主体
    一、挪用资金罪谁是报案主体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挪用资金的具体表现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注意,在这里被挪用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时间上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缺一不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挪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也能定挪用资金罪。所谓“
    2023-06-03
    451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
    2023-03-27
    437人看过
  •  能否将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法人不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公司法人不构成此罪的主体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法人不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公司法人不构成此罪的主体要件。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能 否 构 成 挪 用 公 款 罪 ?事业单位法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目的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而非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从理论上讲,事业单位法人不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审批、
    2023-09-03
    87人看过
  • 股东资金挪用行为是否属于挪用资金罪
    一、股东资金挪用行为是否属于挪用资金罪股东挪用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因为股东不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挪用资金立案后能撤案吗挪用资金罪报案后是不可撤案的,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将有公安、检察等部门侦察起诉,原先的报案人并无权利要求撤案。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哪个罪重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相比,职务侵占罪重。1.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将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侵占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依
    2023-09-08
    397人看过
  • 能否将挪用资金认定为诈骗罪的犯罪行为?
    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补交上也是构成犯罪的,但对于其退赃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
    2023-07-04
    267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在认定该罪的主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类人员。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5号),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2023-03-17
    395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
    2023-02-18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主体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主体是公司还是个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所谓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从此点可以区别挪用资金罪以及挪用公款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等犯罪。此外
    • 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挪用资金罪中的挪用资金的行为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
    • 挂靠经营挪用资金罪怎样立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4
      挂靠经营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犯罪行为。
    •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1],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 单位构成挪用资金罪主体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