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廉租房公租房将并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5:52:24 174 人看过

昨日,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突出四大重点,注重四个结合,强化四个保障,加强抗震设防,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使全省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副省长孔垂柱、刘平,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会议。

会上,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了《云南省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云南省2011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保障房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0万套(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万户。

备注:解决约800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2011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40万套(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廉租住房9.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万户、城镇棚户区和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10万户、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20万户,全部为拆除重建。

备注:这60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由省级统筹、州市组织实施。在这个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今年由州(市)再自筹资金完成10万户农村民居修缮加固任务。

新政

并轨建设租金分级

为了更加充分利用租赁住房资源,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筹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不同的保障对象,分级确定合理的租金水平,逐步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的一体化。

在居民流动性强、外来人口多、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矛盾突出的中心城市,可以考虑以实施配租为主,多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需求小的城镇,可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政企共建差别管理

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秦光荣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形成政府大力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他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确立保障对象,同时也要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优化规划设计、细化实施标准、明晰政策界限,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为不同家庭人口、代际结构和健康状况的困难人群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

扶持

防贷款风险建分担机制

要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扶持政策。秦光荣要求,在资金方面,坚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中央和省级安排的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各州(市)、县(市、区)政府的配套资金也要及时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投融资平台,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农村住房建设担保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投融资主体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长期贷款,逐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力度引导信贷资金投入。

用地有优惠应优先供应

在用地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实行单列,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并落实相关用地优惠政策。税费政策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到的税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同时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进行问责。

质量

抗6级地震设防超8度

秦光荣强调,要按照国家有关建筑物抗震标准要求,新建建筑物应达到抗6级地震,做到8度以上设防。还要根据所处区域的地质特征,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破坏性更强的地震灾害。要高度重视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筑物的抗震工作。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推广新技术封杀崴材料

同时要求科技、地震、建设等部门要严格建筑技术规范,从建房选址、规划设计、材料选用、施工保障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建筑设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并积极推广抗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坚决杜绝不安全建筑材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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