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要排除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0:04:57 43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要排除的情形包括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供述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十七条对采用下列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二)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三)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供述。

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1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程序合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关于调查取证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有明确规定。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得违背这些程序规定。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获取来的口供,是供述人在迫于压力或被欺骗情况下提供的,虚假的可能性很大,极易造成冤案、错案,且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不符,必须严加禁止。所谓“刑讯逼供”是指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采取“威胁、引诱、欺骗”手段收集证据,是指通过采取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者通过许诺某种好处诱使、欺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以获取证据。其他的“非法手段”,主要包括违反法定程序检查有关的场所、物品及他人住宅等。办案人员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即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是对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规定的保障性规定。虽然法律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在办案中不得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还是一味追求从口供上进行突破,不择手段地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逼取供词或获取有关证据。为了从根本上禁绝此类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排除了以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的可用性。如果依据这类证据对被处罚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该处罚无效。被处罚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纠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供述是一个立功吗
    供述同案犯不属于立功。供述同案犯所参与共同犯罪事实仅仅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立功自首退赃可以叠加减刑吗可以。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怎样认定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这样认定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立功: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核实属实。请注意,这里揭发和举报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自首,不属于立功
    2023-03-24
    8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不供述同案犯如何处罚?
    犯罪嫌疑人不供述同案犯,如果符合包庇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可以按包庇罪和原刑事犯罪进行合并处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4-04-30
    340人看过
  • 辨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所谓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犯罪嫌疑人供述,就是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犯罪,并且说明犯罪的具体过程和情节;犯罪嫌疑人辩解,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或者虽然承认犯罪,但说明自己罪轻或有减免情况。犯罪嫌疑人是最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他是否实施犯罪,怎样实施犯罪,他心中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不能忽视。通过犯罪嫌疑人陈述,常常可以发现新的情况和证据线索,从而有利于正确决定调查的范围,获取新的证据,并有助于鉴别其他证据,最终查清案情。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的供述就存在着真实和虚假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与政策的教育感召下,或者在确凿证据面前感到无法抵赖,可能供出犯罪的真实情况;另方面,为了减轻罪责、逃避处罚,制造混乱,他也可能编造情节,随意乱供,或者为了掩护同
    2022-10-31
    165人看过
  • 案发嫌疑人供述情况属于坦白状况吗
    犯罪嫌疑人供述可以构成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自首的含义是什么自首的含义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盗窃如何减轻处罚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2、盗窃罪中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3-03-03
    255人看过
  •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否刑事拘留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只有口供的现行犯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被害人指认他犯罪等情形的,是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一、拘留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二、拘留适用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3-02-25
    48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的证据价值
    《刑事诉讼法》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被告人供述规定为同一种类证据,但司法实践中未能在不同诉讼阶段所具有的不同证据价值这一层面上对两者作出严格区分,导致庭审中公诉人往往将被告人原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直接作为被告人供述向法庭示证。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证据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完全不能作为证据为法庭采用,甚至公诉人不能在举证中举示,这一观点完全否定了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的证据价值。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庭审中具有有限采用的证据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在庭审中往往宣读被告人原在侦查机关的供述,作为被告人供述向法庭示证,辩护人对此往往未能对该证据证据价值予以有力抗辩,法院也往往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并在判决书中言称有被告人供述在卷予以证实。这种似乎已习以为常的司法运作一直未能被提出质疑,在日益倡导司法诉讼程序公正与保障被告人权益的今天是令人遗憾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证据的七大种类,其中第四种是犯
    2023-04-22
    26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能否请求自行书写供述
    一、犯罪嫌疑人能否请求自行书写供述1、可以。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规定如下:(1)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检察人员应当准许。(2)必要时,检察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述。(3)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述的末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注明书写日期。检察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九条二、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哪些内容1、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2、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3、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4、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
    2023-06-17
    337人看过
  • 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023-04-22
    495人看过
  •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真实性的技巧
    在审查判断证据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排除不合法,不相关及其他不可采的证据之后,就要对证据(包括单个证据和数个证据)的真实性(或证明力)及全案证据是否达到应有的证明标准作出判断。证据要得到采纳,除了证据能力没有问题外,还应该被认为是真实的,否则不能被采信。要认定案件事实,一个重要前提是对全案证明标准作出判断。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标准,除了借助于证据的相互印证,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合理心证。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真实性的技巧对证据的真实性,应从证据的取得方式、证据的形成原因、证据的形式、证据提供者的情况及其与本案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下简称被告人口供)的审查判断被告人口供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经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口供能够详细、具体地反映犯罪的动机、目的和时间、地点、行为、结果,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另一方面,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切身的利害关系,
    2023-06-11
    409人看过
  • 刑事犯罪嫌疑人供述前后雷同怎么办
    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否定案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应避免两种偏见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案件中不可缺少的证据,对查明案情和后续的侦查活动都至关重要。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或非法讯问,其供述就会成为冤错案的根源。所以在审查起诉环节,公诉人除了要具备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的能力外,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第一,尽量克服身份偏见的影响。在刑事诉讼中,偏
    2023-04-21
    119人看过
  • 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重要吗
    一、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重要吗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涉嫌诈骗只有口供而没有证实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
    2023-06-18
    449人看过
  • 嫌疑人只供述犯罪过程,不承认怎么处理
    可以,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1、对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
    2023-03-12
    454人看过
  •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例如,正当防卫行为,客观上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其行为表面上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实际上也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不仅不成立犯罪,而且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从客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社会危害性。说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是就一般意义而言,而不是犯罪的危害结果,相反是刑法允许造成的结果;说行为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是从纯客观角度比较而言,而不是确实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相反是刑法允许实施的行为。从主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在日常生活意义上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但行为人根本不具有刑法意义
    2023-04-22
    49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罪名:罪名描述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34个罪名。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三类罪犯很难减刑假释么?三类罪犯很难减刑假释么没有新的规定,仍然是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2023-07-14
    54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除哪些情形外以刑讯逼供使嫌疑人作出的重复供述要去排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7
      对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1)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公安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 (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检察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如何构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俗称“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供述”,即承认自己有罪并就犯罪事实所作的陈述,包括自首、坦白、对不利事实的承认等;二是“辩解”,即否认自己有罪,或者虽然承认有罪但说明自己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等情况;三是对共犯的检举,即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罪嫌疑
    • 我被排除为犯罪嫌疑,但仍被视为犯罪嫌疑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6
      目前,中国尚未建立前科销毁制度,因此被记录在案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记录将成为当事人永久负担,即使案件完结,也无法将其从嫌疑人身份转变为无罪人员。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通常所说的“案底”是指曾有过刑事犯罪历史的档案记录,这些记录通常被保存在公安机构内,以确保对嫌疑人的监控和后续处理得以有效执行。这些档案可以一直留存至嫌疑人的生活轨迹结束,一般案件记录是指针对已被捕获的嫌疑人进行犯罪行为的证据证明,而犯罪嫌疑
    • 怎么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如实供述罪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30
      1、在供述自己的罪行时,除了要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该提供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以及前科等情况。虽然这些信息可能与真实情况有所差异,但只要它们不影响对罪行的定罪量刑,就可以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那么即使所交代的罪行与真实情况有所差异,也不会被认为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如果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那么在考虑已交代的
    • 嫌疑人供述同种犯罪是否为自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1、犯罪嫌疑人供述同种犯罪的,不适用《刑法》中自首的认定情节,不能认定为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