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负债未偿还,另一方是否需要代为偿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20:56:19 445 人看过

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前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另一方要偿还。但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及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应当为其偿还债务

本文讲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债务,一年前,余某向张某借了70000元,但余某在几个月前因病去世,张某向余某的妻子、父母多次催讨未果,将三人告上法庭,近日,无锡惠山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应当为其偿还债务

一年前,余某向张某借了70000元,但余某在几个月前因病去世,张某向余某的妻子、父母多次催讨未果,将三人告上法庭,近日,无锡惠山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诉称,2007年6月27日,余某以家庭经营需要为由向其借款70000元,借期一年,利息10%。后余某于2008年3月因病去世。被告高某与余某系夫妻关系,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余某的父母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现诉至法院,要求高某归还借款70000元,要求余某父母在继承余某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高某辩称,张某所称的债务其从未听说过,所以不予认可。即使高某和余某是夫妻关系,二人事先也有财产各自分开、债务各自偿还的约定,且按照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共同财产偿还,但是余某和高某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余某的父母辩称,余某的该笔债务其从未听说过,也没有用到余某的一分钱,现自愿放弃对余某遗产的继承,故不应该再承担还款责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27日,余某因流动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70000元用于添置设备,双方订立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借款期限自2007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26日。借款年利率按10%计算,到期与本金一次性归还。同时,余某在借款协议下方签署“领收到现金柒万元正(70000)余某”字样。

另查明,余某于2008年3月30日因病死亡。高某和余某于2004年8月24日登记结婚。张某向高某等催讨借款未果,遂于2008年4月10日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余某向张某借款70000元,有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凭,高某虽对余某的签名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抗辩依据,故法院对该借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余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其与高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余某亦以个体经营需要为由向张某借款,故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余某和高某共同归还。张某要求高某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高某认为其并不知道该笔借款,仅提供了伪造的分居协议,未提供其他抗辩依据,且高某辩称其与余某无共同财产,故无需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意见于法无据,故法院不予采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现余某已死亡,余某父母明确表示放弃对余某遗产的继承,应为有效,法院对张某要求余某父母在继承余某遗产的范围内对余某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高某归还张某借款共计70000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赌博欠债,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赌博欠债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不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赌博欠债没证据怎么办夫妻一方赌博欠债没证据是需要尽量搜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存在赌博所欠的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
    2023-07-11
    48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1、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据为己用,而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2、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
    2023-04-26
    14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
    1、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据为己用,而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2、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
    2023-06-19
    361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1、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据为己用,而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2、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
    2023-05-06
    482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需要另一方偿还吗
    但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一、民法典夫妻如何约定婚前财产可采取书面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2023-04-03
    58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2023-03-30
    35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欠债是否需要另一方偿还?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 夫妻一方欠债,是否需要另一方偿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
      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前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另一方要偿还。但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及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 夫妻一方的欠债是否需要另一方偿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9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夫妻一方债务的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取决于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不需要。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还债要看这笔债务是家庭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前者,你有义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后者,你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超过你老公遗产数额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如何辨认是家庭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主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以及为履行法定义务和为支付正当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