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旅游骗入传销,传销从犯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03:05 177 人看过

【事件经过】

今年春节,南充某高校大一女生小芳(化名),受男网友邀请,前往西安旅游,却误入传销组织。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9岁的小芳已被警方成功找到,让人意外的是,女大学生一开始并不愿意回家,称自己想赚钱为家里减轻负担。目前,小芳已返回南充某高校继续念书。

声称到同学家过年

以补习为由向家里要3000元学费

从2015年9月份开始,小芳认识了一名网友,经常与其聊天到很晚,不时还说自己不想念书,想外出打工,为家里减轻负担。

印象最深的是,今年1月14日,学校开始放寒假,小芳跟同学说,自己今年不想回家,要去成都姐姐家过年。当天下午,小芳便与同学一起乘坐动车,从南充赶往成都。

刚入学,为何又不想念书?看见小芳有这个想法,室友便觉得有些异常,遂将小芳的想法告诉了她父亲王先生。而那个时候,小芳就已经离开了南充。

两天后,小芳给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今年到南充女同学家里过春节。父亲一开始便强烈反对,但女儿解释说,同学只有一个人在家,很孤单。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小芳还让一名自称同学的女子跟父亲通话。

“电话里的女生讲普通话。”回忆当时场景,王先生怪自己当时太大意,南充的同学,为何不说四川话,而说普通话?

最后,王先生还是同意了女儿要求,但要求她春节后需回家一趟。1月19日,小芳拨打父亲电话,说要跟同学一起补习,考教师资格证,需要3000元学费。“没想太多,只要是学习,我们都支持。”王先生给女儿打了4000元钱,最后发现这笔钱是女儿加入传销的“入会费”。

通过QQ视频聊天

发现女儿在哭泣打手势

女儿不能回家过年,王先生心里忐忑,很想知道女儿究竟是在哪里。2月5日,王先生拨打女儿小芳电话时,她说是在同学家里,暂时不能回来,但王先生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2月7日,当再次拨打电话时,王先生便让女儿小芳打开QQ视频聊天,说母亲很想念她。打开视频后,王先生发现,女儿身后站着人,看不清脸,所居住的房间也很破旧,沙发脏乱不堪。

“我不知道她打的手势是什么。”王先生发现,女儿情绪不太好,在视频里,一边聊天一边哭,还打手势。看到这里,王先生怀疑女儿可能被绑架了,但女儿却告诉他自己很好,还劝父母不要担心。

时间来到2月底,王先生发现女儿仍没有回校,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想起此前的情形,3月10日,王先生来到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并迅速与打拐办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小芳手机尽管关机了,但QQ却显示在线,还不间断地跟同学聊天,说自己在忙。”办案民警何*礼介绍,通过聊天信息比对,发现跟西安传销组织活动特点很像,于是3月15日,警方与学校、家人、打拐办一起从南充出发赶往西安,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想为家里减轻负担

被骗学生已回校念书情绪稳定

利用知情人提供的线索,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经常活动的地点后,为了尽快找到小芳,便迅速放出风声,称警方正在寻找这个女孩子,若有闪失,将对所有街道进行全面清查。不到半小时,一位女子便将小芳领到指定的地点会合。

办案民警何*礼介绍,1月14日,小芳在成都与同学分开后,当天晚上,便乘火车从成都赶往西安与张某见面。经讯问,男子张某今年20岁,河北人,现在西安。据其交代,他告诉小芳,说自己在西安开饭店,看小芳想出来打工,于是就以旅游的名义,邀请她到西安玩耍,最后小芳同意了。

对于自己是否涉嫌传销,一开始,男子张某并不承认,最后经反复讯问,张某承认了事实,并交代称自己通过“表姐”介绍来到西安。

“十几个人住在一个大房间里,睡的是通铺,每天工作内容就是上课培训,学习如何赚钱变成有钱人。”办案民警何*礼介绍,一番说教后,小芳便开始痴迷其中,甚至在警方找到她时,她都不愿意回家,还表现得若无其事,称自己只是到西安来玩耍,在里面也没有受到虐待和殴打,过得很好。

最后,几经劝说,小芳才终于承认,自己是四川乐山人,今年19岁。由于自己还有一个弟弟,看到父亲整日里辛苦,就想外出打工为家里减轻点负担,恰巧又在网上认识了张某,于是便有了上述事情发生。

目前,小芳已返回学校正常上课。为了确保案情不再复发,办案民警何*礼告诉记者,警方已告知学校和家长,若再有类似异常情况发生,及时报警。同时,男子张某已交给西安当地警方处理。

【法律解读】

《禁止传销条例》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销相关文章
  • 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如何处罚?
    一、对网络金融诈骗的处罚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二、对网络传销的处罚非法网络传销,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
    2023-02-28
    351人看过
  • 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组织传销罪
    一、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以下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构成组织传销罪:(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
    2023-04-18
    409人看过
  • 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组织传销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一、传销是属于诈骗罪吗传销活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型传销,其传销的是商品,以销售商品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另一类是诈骗型传销,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后者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形的销售模式,以非法牟利为动机、诈骗钱财为目的,并打着多层直销幌子的传销,这样的传销涉及诈骗!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区分的关键点在于:诈骗罪中的被害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财物。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组织者和领导者才构成本罪,一般参加者不构成
    2023-04-02
    351人看过
  • 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组织传销罪
    一、组织传销活动怎么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以下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构成组织传销罪:(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
    2023-04-28
    200人看过
  • 学生被学姐骗入传销:组织领导传销如何定罪
    一、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及判刑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认定标准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三、关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主体的界定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
    2023-04-12
    135人看过
  • 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3-17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销
    词条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更多>

    #传销
    相关咨询
    • 受邀旅游骗入传销,传销从犯如何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
      传销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传销如何自救?犯传销罪会受到哪些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我们可以发短信给亲人或者好友等。短信信息切不可直白,否则被发现的话会很惨。我们可以发一些类似汉语发音的数字,比如,9595,即救我救我。传销组织会带其成员“上课”,即所谓的洗脑。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记住路线及任何逃生的可能性。“上课”的内容无非就是如何快速赚钱,如何发家致富等等,此时,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静,不要相信任何的快捷赚钱方法。在上课的时候我们可以努力开小差,不被其内容引诱。
    • 传销罪中从犯应该如何处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销罪中从犯如何处理如下 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
    • 如何避免骗入传销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避免被骗入传销技巧: 如果有以下形式的活动出现,就要警惕了,因为它极有可能是传销活动: 一是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二是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
    • 如何处罚宣传传销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9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