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刑事审判的相关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8 02:19:55 401 人看过

一、自诉案件刑事审判的相关流程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流程:

1.首先当事人提起自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3.经审理后法院会依法对自诉案件作出判决。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自诉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
    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具有案件来源不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审查程序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等特点。公诉案件则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的,而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被称为自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是: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3、审查程序不同。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5、当事人的
    2023-08-18
    101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二、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
    2023-03-19
    391人看过
  • 了解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流程
    一、了解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流程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流程: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5.执行。二、刑事诉讼证据分为几种类型的刑事诉讼证据分为8种类型,具体如下: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三、刑事诉讼有效期为几年内刑事诉讼有效期为几年内,需要具体分析:1.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
    2023-11-09
    328人看过
  • 审判刑事案件的流程和步骤
    刑事审判的程序如下:先是参照公诉人移交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起诉。在审判前,书记员应该要查明参加人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审判员就座后,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被告人到庭。法庭调查通过询问被告人、证人和质证证据,查明案件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合议庭审理、评议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裁定。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二)宣布开庭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三)法庭调查1、总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
    2023-07-01
    498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是哪几个步骤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1.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2.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也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3.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调解达协议的,应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在调解书送达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调解,也可以宣判。4.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5.当事人如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应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6.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
    2023-02-19
    4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
    本文介绍了再审申请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再审申请必须由法定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发起,且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最后,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以便启动再审程序。首先,再审申请必须由法定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发起;其次,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最后,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以便启动再审程序。 什 么 是 再 审 程 序 ?再审程序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在法定情形下,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的程序。再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原判决、裁定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程序的启动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包括: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超过法定期间提出申请、当
    2023-09-07
    453人看过
  • 刑事一审审限是多久,自诉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一审审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二、刑事自诉案件流程是什么?1、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对被告人可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
    2023-03-31
    260人看过
  • 刑事第一审公诉程序案件相关法规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第一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被害人名单(为保护被害人而起诉书不宜列明的)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名单等材料。第二条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需要增加起诉书五份。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二)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
    2023-06-14
    12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审判吗
    不可以,刑事案件,被告人必须到场。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2023-04-15
    74人看过
  • 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中的一人或者两人是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现场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当庭审判;没有刑事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提供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退出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案件。自诉人被依法传唤两次,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被害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如何确定的?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交刑事自诉状对案
    2023-06-30
    210人看过
  • 民事再审立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民事再审立案意味着案子符合再审的立案条件。申请再审后立案审查,意味着案件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审查确定存在问题,属于错误判决,法院可能会决定再审。如果审查后法院认为没有什么错误,就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强奸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什么意思?强奸罪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强奸罪的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中华人民共
    2023-07-17
    3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就经常不请代理律师。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识,开庭的时候就自己去了,经常忘记带着相关证据,造成开庭的拖延。作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开庭的时候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保单的原件。只有“五证”带齐,才能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二、证据的审查在交通事故的庭审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审查。特别是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高于交强险数额且被告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对证据的审查更为重要,这有可能直接关系到对原告的赔偿数额。在潍坊地区,由于赔偿还没有分项,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交强险总额内赔偿原告,只有在超出交强险总额的范围之外需要被告自己承担。在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高于交强险总额和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最好请一个代理律师,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证据的审查,被告在没有请代理律师的情况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2023-07-20
    426人看过
  • 探讨刑事案件异地审理程序的相关问题
    刑事案件异地审理程序有:1、基层人民法院对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经合议庭报院长决定后,应当在案件审理期满前十五日书面请求移送;2、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移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的决定,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同意移送的,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3、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的决定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审理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省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指令由其他省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一)应当受理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经督
    2023-07-15
    133人看过
  • 二审判缓刑案件流程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重新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二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这里所说的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对事实的认定是不真实的,是以虚假的或者伪造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认定事实不清,是指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把案件事实查清就作了判决。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一、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调回原判吗中级人民法院不一定都是维持原判。是否会维持原判,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上诉人证据充足,二审可能会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2023-03-11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时间要多久呢?那自诉的流程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判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9
      自诉案件的条件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
    •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1
      1、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第一、若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开庭审判;第二、若缺乏罪证的,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或者裁定驳回起诉。2、对于已经立案的自诉案件,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3、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自诉人依法两次传唤。
    •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是什么样的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包括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