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诉案件刑事审判的相关流程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流程:
1.首先当事人提起自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3.经审理后法院会依法对自诉案件作出判决。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自诉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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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诉案件的审判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9自诉案件的条件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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