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规范企业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28:09 434 人看过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1年4月)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和理顺企业劳动关系,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与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含临时用工和农民工)必须在录用、接收后即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不得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实际录用了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即办理劳动关系变更手续。

(二)原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重组后,由分立和合并、重组的用人单位与职工重新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派到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由原用人单位与现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务(输入或输出)合同。

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租赁人和承包人为该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由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入股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或者以入股取代劳动合同关系。不得以职工不入股为由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安排下岗或者对劳动权利作限制。

(四)用人单位应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部门,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与职工协商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或终止手续。

(五)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鉴证劳动合同,对所鉴证的劳动合同应进行登记、整理、保存、归档。对到期的劳动合同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续订或者解除手续。

二、关于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

(六)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未及时续订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在本意见下发后30日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包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

(七)用人单位今后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在本意见下发之前已办理的停薪留职协议期限超过2001年底的,应于2001年底终止。用人单位应立即通知其限期返回,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岗位安排的,或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八)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长期病休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报经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5-10级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岗位,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可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在医疗期内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到医疗期满。

三、附则

(九)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将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此类劳动争议。

(十)本意见中通知劳动者的形式,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类用人单位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十二)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

(十三)本意见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管理相关文章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2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5号)有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1、试点工作以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区为单位。试点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2)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3)基金滚存结余大于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丧葬抚恤补助等三项支出金额;(4)失业保险基金不需要同级和上级财政补助;(5)严格按照省政府苏政发[1999]107号文件规定标准核发失业保险待遇;(6)失业保险基金
    2023-06-10
    496人看过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1999]90号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现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90号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用人单位无理阻挠或拒绝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如何予以行政处罚的请示》(吉劳监字[1999]5号)收悉,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答复如下: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中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
    2023-06-09
    268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财政厅2004年9月)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提高职工住房保障能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
    2023-06-10
    332人看过
  •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转发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建委(建设局)、总工会、中省直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建设等行业企业用工管理。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文件的要求,自招用之日起与农民工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样本由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联合制定。二、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争议处理以
    2023-06-10
    415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
    各市地劳动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根据《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加快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步伐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是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步伐。劳动力市场三化试点诚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功能,拓宽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信息网的作用,尽快完善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力供求信息分析工作,按季度向社会发布职业供求状况分析预测报告。其他城市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改善市场基础设施条件,尽快建成
    2023-06-10
    180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二00五年十月)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施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金保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金保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是我省“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的基础工程。金保工程按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为指导,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要以全省联网和联网应用为重点,继续推进联网工作;以抓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开发和实施为
    2023-06-09
    19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三月十四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为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清理劳动关系?(一)企业在实施改制、关闭、破产之前,应对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应当在本企业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张榜公布。?(二)纳入安置范围的职工必须是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时依法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三)下列人员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从未履行合同,属于挂靠或寄户人员;2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前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已终止劳动关系;?3因私出国(境)定居、不再与原企业保持劳动关系;?4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
    2023-04-23
    280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浙政办函[2001]86号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补充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建立企业新型劳动关系涉及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大,必须周密部署、审慎操作,积极稳妥地展开,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省属集体企业改制涉及劳动关系转换的,可结合实际参照本意见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补充意见(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一年九月十三日)为进一步搞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实施浙政办发(2000)178号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建立企业新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2023-06-09
    262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最近,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城市低保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和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城市低保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城市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完善地方低保政策和制度提供准确依据。要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街道和社区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同时,要教育困难群众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自己的生活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对近几年城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低保政策和制
    2023-06-07
    300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总工会、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电力、通讯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
    2023-06-10
    13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
    北京市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湖南省各市、地、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北京市和湖南省的劳务协作,经商定,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北京市设立驻京劳务管理服务处。其具体职责是:一、全面了解和掌握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情况,负责登记建档;二、协助北京市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进京务工人员的招用、培训、输送及跟踪服务工作;三、协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务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四、负责未通过劳务基地招用的湘籍务工人员与北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工作;五、协助北京市用工单位处理劳务纠纷和务工人员因工伤、病、残、亡等问题;六、负责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补发和年检工作;七、负责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其他有关业务。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劳务管理服务
    2023-06-09
    387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照顾人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照顾人员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照顾人员医疗保障试行办法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精神,为切实保证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医疗照顾人员范围省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享受厅级和副厅级待遇的现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二、经费来源医疗照顾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当年省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厅根据省社会保障局提出的资金用款计划,及时审核拨付。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统一管理。三、经费使用(一)医疗照顾人员住院享受干部病房待遇,其床位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每人每天补助20元(含
    2023-06-09
    455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机构改革机关分流人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机构改革机关分流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关于妥善处理机构改革机关分流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一年五月十五日)为妥善解决机构改革中机关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凡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人员分流的规定》(琼委〔2000〕6号),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政府人事部门按规定批准提前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均应当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退休后其退休金由单位按核定的标准支付(办理退休手续时,已经一次性提前晋升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应计入本人退休金计发基数),并按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参加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同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二、凡依
    2023-06-09
    134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但由于法规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尚不到位,挤占挪用基金等现象仍有发生,直接影响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为此,劳动保障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4号),现予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增强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基金是“高压线”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劳社[2003]64号)精神,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为了
    2023-06-04
    7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运用组织、指挥、协调、实施职能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等全过程的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劳动合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 更多>

    #劳动合同管理
    相关咨询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
    •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本酒吧服务员劳动合同。 第1条:合同期限 1)甲方聘用____________为俱乐部________
    •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新规,对全省已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作了详细规定。 个人缴费全计入个人账户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从各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起,在单位工作期间中断缴费的年限,且单位过去已申报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录的,按已申
    • 湖南省社保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劳社发2021年.50号退休工人丧命丧葬补贴费.抚恤金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量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限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准则,以六个月总额计量。”根据上述限定,丧葬费的计量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准则。受诉法院所在地通常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流程时,即视为意外职责人所在地。其计量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意外职责人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6个月 (
    •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江苏省高院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可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