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馅料产品质量纠纷(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15:38 407 人看过

第三,A公司能够指明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的生产商,并能够证明该月饼馅料的质量缺陷是由该生产商也即本案另一被告D公司所生产。本案涉争产品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是由A公司与D公司的分公司——C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进,然后再由A公司将其销售给原告。其流通的整个过程可以从A公司与C公司所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D公司提供的《大连环球货运代理处托运单》、A公司与原告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双方的收发货单据得到证实。并且,本案被告D公司和C公司对原告当庭提供的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原物的物证予以承认。因此,有大量充分的证据表明本案涉争的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是由被告D公司生产,由其分公司也即C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

本案涉争产品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存在的质量缺陷,就是其含有食品添加剂“苯甲酸”。根据GB19855—2005的规定,作为月饼的馅料是不能含有“苯甲酸”的,故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因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食品卫生标准而存在质量缺陷,而这种质量缺陷正是产品的生产商所造成的。这从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局对生产商D公司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证实。在这两份由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出的文书中可以清楚地证实:D公司在2007年8月3日所生产的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含有“苯甲酸”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本案涉争的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正是D公司在2007年8月3日所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另外,A公司在原告提出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存在质量缺陷后,立即委托大连市食品监督检验所对该馅料进行检验,同样也检验出其含有“苯甲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A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生产商的D公司应当承担本案的损害赔偿责任

综合以上证据,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一个事实:A公司作为某品牌樱桃馅料(月饼)的销售商,其仅是从合格的生产商处以合法的方式购进产品,经过适当的进货检验后,立即将该馅料发售给原告,其只是该馅料流通过程中的一个暂时的中转站而已。作为产品的销售者,A公司已然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并按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质量纠纷相关文章
  • 产品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一样吗?
    一、产品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一样吗?不一样,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该产品的生产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一种特殊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则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2、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
    2023-04-15
    272人看过
  • 王某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水裕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高楼村。法定代表人杨芳洲,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候登云,男,生于1972年8月9日,汉族,住麦积区花牛路33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郑生,男,生于1972年7月17日,汉族,礼县恒兴汽车修理厂业主,住甘肃省礼县盐官镇罗堡村五组。上诉人天水裕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鑫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郑生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06)秦郡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裕鑫公司委托代理人候登云,被上诉人王郑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王郑生于2005年10月24日从被告处购买昆仑时代牌防冻液,10公斤型20桶、4公斤型18桶,共计价款1840元。10月27日,王郑生为帖文军康明斯货车(车牌甘K06881)加入该种防
    2023-06-06
    331人看过
  • 产品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一样吗
    不一样,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该产品的生产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一种特殊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则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2、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
    2023-03-24
    70人看过
  • 兰某与陈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上诉人兰某因与被上诉人陈某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10)水民一初字第6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5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兰某及委托代理人李保红,被上诉人陈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2009年12月21日陈某在兰某处购买了浴缸(含水龙头),价格为4000元。2010年1月16日陈某所购买的上述水龙头断裂,因陈某家无人,致使陈某家财产以及其楼下住户王辉房屋内财产被水浸泡。后王辉起诉陈某要求赔偿。2011年10月24日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陈某赔偿王辉17000元。该款项陈某已经支付。2010年7月20日陈某申请对其在兰某处购买的水龙头接头铜材质的含量是否合格以及水龙头、支架结构受力进行鉴定。我院依
    2023-06-06
    462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管辖
    产品质量纠纷
    产品质量纠纷管辖的规定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属于违约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撤销权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合同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地的,在不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规定前提下,可由约定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著作权纠纷由哪里负责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
    2023-03-22
    200人看过
  • 如何打产品质量纠纷
    产品质量纠纷
    1、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害人一般是指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第三人。赔偿义务人即被告,主要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可以提请法院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其追偿损失。受害人不能抛开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而直接向运输者或仓储者求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准确判明缺陷产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现的,可以在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中选择其一作为被告,也可以同时对二者起诉。2、确定去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2023-03-03
    480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 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行政单位处理、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 更多>

    #产品质量纠纷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20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法律规定,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户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要求赔偿,而生产者是否有过错,由生产者自己举证。本案中被告只需证明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后果,即对产品提出的质量问题,存在的许多不良后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存在的许多缺陷。
    • 产品质量纠纷与产品质量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产品质量纠纷有哪些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二者有原则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而产品侵权责任仅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并非以存在合同关系为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必要前提。产品质量纠纷以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没有合同关系,就不存产品质量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的发生,一般也存在原有的合同关系,但是,一方面,产品侵权责任并非因合同关系而引起,这种侵权行为是物件致人损
    •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证据有哪些,产品质量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产品质量诉讼有两种诉由:一种合同之诉、另一种是侵权之诉,两种诉由的举证是完全不同的,这对当事人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常常也是案件胜负的关键所在。 合同之诉,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普通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即,作为原告的消费者,在因产品质量纠纷状告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时,必须证明该产品存在: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
    • 产品质量纠纷和产品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1
      (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
    • 产品质量纠纷诉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元(截止2013年月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11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