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沪中函字【2009】第44号
致上海娇润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元才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钱栋、易敏红之委托,指派于秋律师就你公司与上述当事人劳动合同纠纷一事,具函如下:
据当事人陈述,钱栋\\易敏红等人经面试合格后于2008年5月19日前往公司办公地点(新鱼东路20号218室)正式上班,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但公司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5月26日、27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光以书面通知、没收工作证等方式拒绝员工进入办公场所,将钱栋、易敏红除名,并扣留部分私人物品。
本律师经详细查阅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如下事实:
一、2008年5月19日,钱栋、易敏红正式进入上海娇润贸易有限公司设在中国电信上海长宁分局的办公地点工作;
二、2009年5月26日、27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先后以人事变更通知、没收工作证及员工考勤卡等方式拒绝我的当事人进入办公场所;
三、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光擅自扣留我的当事人私人物品;
四、你公司自用工之日从未与我的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的当事人交纳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工伤保险;上述二人经常性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
基于上述情况,律师认为:
一、你公司与钱栋、易敏红二人已于2008年5月19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你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的宽限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2008年6月19日起,每月应当向钱栋、易敏红分别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09年5月26日,钱栋、易敏红工作时间已超过1年,依法应视为钱栋、易敏红二人与你公司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9年5月19日起,非因法定事由,你公司无权单方、任意解除劳动合同。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要求钱栋、易敏红交出工作证件,并申明其不能进入办公室及不能接触公司任何物品,其行为实质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一错再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你公司应当分别向钱栋、易敏红支付赔偿金(数额相当于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两倍)。
三、当事人钱栋、易敏红均属于劳动者,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你公司应当为其分别交纳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及工伤保险,你公司既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也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属违法行为。权利人有权要求你公司补交,同时有权向上海市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要求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现有证据显示,当事人钱栋、易敏红曾经常性加班,现你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补偿费。
五、钱栋、易敏红二人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有权进入办公场所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更有理由进入办公室取回属于自己的私有物品,如果公司相关人员以任何非法理由阻拦,二人有权向人民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责任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六、你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如果相关人员转移、隐藏与钱栋、易敏红等有关的任何证据,不仅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有关人员还有可能依法被追究毁证的刑事责任。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钱栋、易敏红二人:
(1)加发11个月的工资;
(2)交纳相关社会保险(数额2008年及2009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每人约4300元)(3)补发一年以来的全部加班工资;
(4)如数归还扣留的私有物品。
本律师事务所以最大诚意争取和平解决钱栋、易敏红与你司的纠纷,以避免对双方产生不良影响。如果你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给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复,并与我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钱栋、易敏红将委托律师向上海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你公司立即为全体员工补交每月近千元的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及职工工伤保险等;同时就前文所述一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我想这是你公司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望你司慎重考虑此事,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免诉累。
特此函告。
联系电话:13818643503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于秋律师
94人看过
-
犯罪律师案件律师律师
403人看过
-
发律师函的条件
359人看过
-
律师函是律师发的吗
488人看过
-
律师函如何回复,律师函回函怎么写
324人看过
-
律师函与律师事务所函的不同
65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代理刑事案件,律师需要发律师函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5重婚罪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
-
律师咨询关于劳动纠纷案件律师费用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2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刑事案件立案后律师函到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4到办理案件的机构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
-
律师函律师函格式及范文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6xxx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xxxx公司委托和xx市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银行××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xxxx年xx月,中国××银行××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xxxx公司。xxxx公司xx办事处委托xx市xxx有限公司及xx市xx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
-
公司内部律师函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1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弟弟身体情况怎么样,何时发生的,报警没有,你弟弟实际离开公司几天?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