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财物权的赔偿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3:50:57 333 人看过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盗窃、侵占、抢夺、抢劫几种手段,有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原则有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以及损益相抵原则等。

一、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是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

1.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2.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

3.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4.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侵犯财物权的赔偿原则

侵犯财产权赔偿原则包括:

1.全部赔偿原则: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其行为造成的实际的财产损失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亦称损益同销原则,是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原则。

三、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个人财产是公民通过劳动或其它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它包括下列内容:公民的劳动收入,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所得的收益;公民自有的房屋、储蓄和日常生活用品;公民自有的竹木、果树、家禽和牲畜;公民自有的农具、工具;公民自有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合法所得的侨汇、外汇和继承、受赠的财产以及其它合法收入;公民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从事社会服务事业的生产资料、产品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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