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7 04:10:42 183 人看过

一、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吗

1、病情了解权。

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医方需尊重患者的选择,且尽全力认真执行患者自选的治疗方案。

3、医疗费用知晓权。

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权力,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医方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如实的为患者提供所需医疗费用信息。医方应针对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恰当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只有在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二、患者的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监督权;索赔权;请求回避权。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患者的义务有哪些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

一是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管理;

二是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

四是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

五是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六是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患者家属可以有疾病知情权吗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2023-05-01
    253人看过
  • 病人可以自由复制自己的病历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患者的权利有包括哪些1、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2、身体权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
    2023-07-02
    86人看过
  • 医院通知家属病人病情严重
    在实践中,对于一般的病情由监狱救治,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的需要的长期治疗的,监狱看守会通知其家属的。我国《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拘留期满谁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立即解除拘留,释放相关人员,但是并没有规定通知其家属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023-07-17
    200人看过
  •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贷款的保证人自己有责任吗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借款保证人时,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重大误解签订了担保合同的,申请撤销后担保后,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存在欺诈等情形的,不承担担保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欠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
    2023-03-03
    386人看过
  • 需要举证自己不知情吗
    一般需要举证自己不知情。举证自己不知情的方式主要是依法搜集相关证人证言、物证或书证等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没有证据证明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会主动勘察,努力寻找证据。即使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证据和线索,公安机关无法介入侦查的,也会将案件记录在案。如何举证自己欠的债务个人债务的举证一般可以这样举证:1、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个人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4、一方违反法律支付的金钱赔偿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
    2023-08-04
    382人看过
  • 看病就医,患者有哪些知情权
    真实病情知情权事例一:患者庞大叔因声音嘶哑到一家地方医院入院治疗7天后,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有点加重。又经过一个月的继续治疗,疗效仍不明显。为此,医院再次组织专家会诊,诊断庞大叔声音嘶哑系慢性肥厚性喉炎所致。治了一个多月,庞大叔这才知道自己到底得了什么病。事后,他以医院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就事论法:知情权是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包括3项基本内容:一是真实病情了解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二是治疗措施知情权,即患者有权选择医院拟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三是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患者知情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医院的告知。告知义务包括:1、病情告知方面,如实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现状、
    2023-06-08
    469人看过
  • 继承人对遗嘱有知情权吗
    继承人对遗嘱没有知情权。遗嘱是死者生前对其财产的分配意愿,当然如果立遗嘱的人主动将遗嘱的信息告诉继承人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遗产的保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人怎么证明遗嘱有效可以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是进行笔迹的比对,以确定是不是被继承人书写的。自书遗嘱生效的实质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
    2023-05-06
    108人看过
  • 医生是否有权利向病人隐瞒病情
    有权利。当告知病情有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或者导致病情恶化的情况下,可以隐瞒患者,但需要告知直系亲属。医生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的权利(1)医生的诊治权:医生的诊治权是法律所赋予的,也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医生诊治权利的获得,其基本条件是经过正规培训并经过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被认定合格。(2)医生的特殊干涉权:医生在特定情况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3)医生的工作、学习权:为了不断提高医生业务水平,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医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受保护的权利,有接受合理报酬的权利,有获得进修、考察、深造的权利。(4)医生的参与权:医生有权关心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预防保健、环境保护、精神卫生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和参与实施。医生有权参与国家卫生战略目标、方针、政策的制定,并充分发表意见。2、医生的义务(1)为病人尽职尽责,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其痛苦:医生的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和健康的恢复,不能
    2023-03-03
    82人看过
  • 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明
    法律综合知识
    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明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当事人要证明自己对案件不知情的,需要提交证据进行证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别人犯罪可能会构成过失犯罪。一、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明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明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证据并没有什么区别。比如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用来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也都是可以的。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别人犯罪是否犯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帮助别人犯罪的情况,如果不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情形构成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
    2022-08-09
    334人看过
  • 自己的丈夫有病能离婚吗?
    一、自己的丈夫有病能离婚吗?丈夫生病了可以离婚。因为公民都有自由婚姻的权利,也就是可以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以及自由离婚。丈夫生病后,夫妻可以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抚养权、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不过人民法院不一定会准许离婚。单方提出离婚必须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有病,经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但从司法实践看,一方应负抚养义务,法院不大主张此种情况判决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构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1、申请,申请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2023-04-18
    135人看过
  • 遇到他人阻止病人行使知情权的怎么办?
    根据宪法和民法的原则,公民生病时应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公民应当享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权利。医院必须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医疗行为涉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患者对医生有着强烈而特殊的人身信任关系,以医生对患者的保护为中心。这种信任关系的法律表现是保护说明义务的确认,即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了解自己做什么样的检查项目;了解如何选择医生;了解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病情转化的注意事项。对于上述情况,医院必须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否则就是侵权。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和规范。要真正保护权利,就必须具体化,制定医疗公开的制定,确立公开的原则,明确知情权的对象,公民行使知情权的程序,限制知情权。医务人员对患者病历的记录是客观反映整个诊疗过错的原始数据,其书写应谨慎准确。其次,要明确规定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民事责任。股东知情权能代替行使吗肯定的观点认为,知情
    2023-08-08
    297人看过
  • 自己画的表情包也有著作权吗?
    表情包有可能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表情包”指的是一种利用图片来表示感情的方式。在移动互联网时期,人们以时下流行的明星、语录、动漫、影视截图为素材,配上一系列相匹配的文字,用以表达特定的情感。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具有以下条件:(1)独创性。(2)以有形形式表达。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符合《著作权法》规定而创作出的网络表情包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情包”,以线条、色彩、形状等元素的组合而具有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形式,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构成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律师补充:符合《著作权法》规定而创作出的网络表情包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为达到生动形象说明问题的目的,对表情包作品进行非盈利性的使用,一般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范围
    2023-05-06
    328人看过
  • 被害人对行政处罚的知情权有吗?
    一、被害人对行政处罚的知情权有吗?被害人对行政处罚的知情权是有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特别是涉及行政拘留的情况,有受害人的情况下,是需要通知受害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二、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如何处理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1、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受害人是案件的受害者,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
    2024-01-22
    431人看过
  • 精神病监护人由精神病自己指定吗
    不能,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可由社区或者基层组织指定。监护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2023-05-03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病人知情权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
      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理由、内容、预期的诊疗效果、医疗方法对患者的侵袭范围)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特别是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师防止危险发生的能力等)等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包括相关手术、相关检查。 2、医疗费用知
    • 病人是否享有知情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1、患者或者其家属可以享受知情权。患者的知情权包括下列权利: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的权利;了解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医疗费用知晓的权利,也就是了解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 病人都有哪些知情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知情权是相对的如果知道全部病情导致患者加重的,会限制知情权,一般是治疗方案的知情权,用药,医师,护理的知情权
    • 在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医院销毁病人病历合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未超过保存年限,销毁病历是违法行为。
    • 哪些情形属于侵犯病人的知情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病人的一般健康状况、疾病情况;医务人员对病人健康状况、疾病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的诊断、分析以及疾病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的预后情况和意外情况;实施药物治疗的必要性、存在的毒副作用、药物治疗的性质(诊断性或者试验性等)、使用药物治疗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手术治疗,包括术前检查和讨论的诊断,预定实施的手术名称、性质(如探查性、治疗性等)和范围、手术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不采取治疗措施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