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主张工程款优先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04:35 148 人看过

一、如何主张工程款优先权

(一)催告程序。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1、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

①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

②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2、途径有两种:

①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

②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二)行使期限。

对于承包人的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款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对中途停建的工程(烂尾楼),如无法取得竣工日期的证据,可依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作为竣工日期。工程价款优先权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三)法定优先权的效力。

法定优先权具有物权的效力,包括优先效力、追及力等。当发包人进入破产程序时,享有别除权,即要求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如果建设工程被转让,法定优先权不受影响。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三、受偿权范围上的限制

《批复》第三条指出: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批复》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受偿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谁能优先购买
    首先允许这些股东自行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意,不是成立公司时的出资比例,而是出让股权的当下的出资比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方式与限制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辞职后股份怎样处理股
    2023-06-25
    76人看过
  • 申请人应该怎么主张优先权
    申请人应采取以下方式主张优先权:自发明、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境内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获得优先权。申请人应该怎么主张优先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2022-06-20
    338人看过
  • 强调优先受偿权期限的主张
    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2003年1月后竣工的工程项目,自竣工日起六个月,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则其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今后承接建设工程时,就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与发包人作出特别约定,以延长权利主张的期限。主张违约责任的期限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
    2023-07-14
    446人看过
  •  工程款项的优先权准则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程款的优先权适用条件,包括五个方面: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必须具备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的价款已经确定且已届清偿期、承包人已向发包人发出合理期限的催告、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工程款的优先权适用条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二)建设工程必须具备竣工验收证明;(三)建设工程的价款已经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四)承包人已向发包人发出合理期限的催告;(五)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价 款 已 确 定 且 已 到 清 偿 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4条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履行义务一方的主张履行义务。本题中,价款已确定且已到清偿期,因此可以判断按照当事人主张履行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履行义务的,应当提供主要证据。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主张履行义务的,应当
    2023-09-01
    444人看过
  • 抵押权与工程款谁优先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优先权行使的法定程序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具备法定条件而发生。但优先权的行使还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方式。(1)催告程序。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至于该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催告期限为28天,属于约定期限。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工程价款的标的大小掌握合理期限。一般来说
    2023-03-26
    205人看过
  • 主张工程款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款纠纷是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2023-02-15
    424人看过
  • 支持期限内优先购买权的主张
    行使期限:30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对无偿赠与的股权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在一般情况下,以赠与的方式转移标的物,是一种无偿转让,因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对价,优先权人并不具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基础。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石。通过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目的及赠与行为的目的,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
    2023-07-07
    261人看过
  •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特点是怎样的以及如何主张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特点是怎样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的特点是: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r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二、如何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主张,民法典规定,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折价、拍卖方式处理抵押物,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2023-06-01
    227人看过
  • 工程材料款有没有优先权
    工程材料款有优先权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的。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一、拖欠工程款仲裁程序是
    2023-03-25
    9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抵扣工程款的主张
    一、如何处理抵扣工程款的主张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可以协商处理,不能协商起诉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二、工程款包含哪些内容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
    2024-01-09
    192人看过
  •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优先续约权
    一、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优先续约权优先续约权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原合同相对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对原合同标的物拥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类似于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违约方能否主张优先续约权,在于其违约是否为根本违约。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自然不可能存在继续签订合同的可能性,也可以说违约方的根本违约也造成了“优先续约条款”这一合同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若仅仅一般违约,虽然违约行为会破坏双方的信任关系,但是这种影响一般来说不足以压倒优先续约权行使带来的价值效益,所以只有当违约方的行为严重到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其才丧失优先续约权。二、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二)迟延履行,迟延
    2023-05-06
    249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如何主张违约金
    工程款纠纷主张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诉讼主张。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违约金合同标准标准看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签完合同可以多久反悔可以随时反悔,但是要承担因违约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或者支付给合同当事人订立协议时协商一致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物业费违约金如何计算?物业费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2023-06-28
    56人看过
  • 如何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一、如何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1、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范围有哪些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基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就是依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建筑工程价款仅能包含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实际支出的费用。这一规定包含了如下含义:1、系承包人为工程本身所支出的实际费用
    2023-06-12
    110人看过
  • 在我国房款工程款谁有优先权?
    一般情况下,房款工程款的承包人有优先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
    2023-06-2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以及工程用地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是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尚未竣工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超过6个月不行使该权利的,该权利自然消灭。
    • 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1、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条件。 2、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也就不能行使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何主张优先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02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据此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承包人可以主张迟收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承包人不能就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主张优先受偿权。 1、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3、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后可以主张优先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1.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是在《建设工程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建设工程合同》被解除了,当让也就丧失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r2.知识扩展:r(1)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r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下,除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可申请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r(2)建设工程价款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