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起源于罗马法中。古罗马时,根据物的重要性及其所有权的转移是否需要履行法定方式,将物分为要式转移物与略式转移物。略式转移物是指所有权的转移毋需履行一定法律形式的物,当事人可以自由的转让。在程式诉讼出现之前,交付仅适用于略式移转物。到程式诉讼时期,交付也可适用于要式移转物。到了优帝一世时,要式移转物与略式移转物的区别已经消失,故交付成为唯一通行的移转所有权的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交付成为万民法中最普遍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而随着交易的增加,交付的手续逐渐简化,不再需要实际的授受,出现了象征交付、长手交付、在手交付、占有改定等等。
传统民法在占有制度中也涉及到占有改定。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标的物为标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罗马法将占有认定为一种事实,其目的在于维护物的现有的占有状态,而不在于保护权利。罗马法中未直接规定间接占有,而是代之以代理占有。如甲委托乙买房子,乙将自己的房子卖给甲,但约定仍由乙继续居住,则乙原为房子的占有人,出卖后即成为代理占有人。如严格按照法定形式,乙须先将房子移交给甲,使甲取得对房子的占有,之后再由甲将房子交付与乙。此种形式过于繁琐,最终被简化为以当事人的合意代替占有的移转,称占有改定。在日耳曼法中,占有与所有权并未严格区分,占有不是一种事实,而是与真实的支配权相结合的一种制度。所谓间接占有即自己不对标的物予以直接占有,而对于直接占有该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地对该物有事实的管领力。
近代民法中的占有制度为罗马法占有制度与日耳曼法占有制度之混合。一些国家明确规定间接占有,其目的之一即是使动产的交付得以占有改定为之,便利物的交易。近代民法在演变与发展过程中逐步确认了占有改定在所有权移转和占有中的地位。《法国民法典》第1606条规定:动产的交付,以下列方式进行:或者移交动产实物;或者交付存有该动产物件的房屋建筑的钥匙;若在买卖之当时不能搬运,或者如买受人以另一名义已经占有这些动产,仅需各当事人合意即告交付。该条规定实际上承认了当事人以合意代替现实交付的合法性,即占有改定的合法性。《德国民法典》第930条规定:物由所有权人占有的,可以通过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的法律关系,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而代替交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61条规定:让与动产物权,而让与人仍继续占有动产者,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得订立契约,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
-
所有占有分类概述
115人看过
-
房改房的定义概述
375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概述
356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概念是怎么规定的
197人看过
-
侵占他人财产罪概述
469人看过
-
非法占有型贪污贿赂罪概述
401人看过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更多>
-
-
个人企业改制程序概述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个人企业改制程序如下: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流程 1.股东会(主办单位)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公司控制权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恶意侵占立案条件概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5单位员工利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10万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在三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在5年至6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概述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01. 如果一个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依据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 - 如果达到数额较大起点,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如果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刑法》第183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定金罚则概述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定金罚则主要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