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履行哪些明示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33:51 447 人看过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的资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6)经工商部门格式文本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有关小区总规划布置及户型结构等方面的资料等。

相关

商品房现售申办流程

1、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全文》》

一、怎么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

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特别提示以下内容: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

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商品房委托销售中,买受人应注意哪些方面
    (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发证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
    2023-03-24
    196人看过
  • 开发商将向买家展示哪些区域
    1、开发商将向买家展示哪些区域?阳台、凸窗、一楼庭院、地下室、阁楼等经常出现。1。对于赠送露台,开发商将在样板间内用醒目的标语标明赠送区域。露台是一种带有围护设施的平台,设置在屋顶、一楼或雨篷上,用于户外活动。根据2013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阳台、室外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一些开发商会在以后的设计中将阳台变成室内部分。由于不包括建筑面积,阳台不定价。2。开间窗带开间窗的客厅有更好的采光和通风。开间窗,从室内到室外,一般为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出,三面为玻璃,窗台高度低于普通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小于0.45M,结构净高在2.10m以上的凸(浮)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小于0.45M,结构净高小于2.10m的凸(浮)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大于等于0.45M的凸(浮)窗,不计算建筑
    2023-05-02
    398人看过
  •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下列行为是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2023-06-13
    487人看过
  • 开发商涉嫌违规销售商品房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果开发商确实隐瞒,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隐瞒车况卖车构成什么罪一、隐瞒车况卖车构成什么罪1、隐瞒车况卖车不构成分犯罪。隐瞒事故车辆出售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不是犯法的行为,对消费者实施了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车,并且要求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
    2023-07-15
    255人看过
  • 在销售现场开发商将依法向您明示或展示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面积(预测)审核通知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业主临时公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并交付定金,领取领取按揭贷款指引选中房屋和审查完必要的文书之后,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并付定金,同时领取房屋按揭贷款指引及《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二、交付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楼盘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1、身份证原件;2、《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3、定金发票原件。4、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备注: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
    2023-03-22
    124人看过
  •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需要禁止哪些行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至第12条对于商品房销售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包括:(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2)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3)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4)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房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2023-06-10
    431人看过
  • 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领域开发商与小业主的纠纷愈演愈烈,一方面是因为小业主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法律武器也逐渐充足(政府不断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和办法);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历时较长,需要的资金量大、融资渠道又非常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受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影响非常大,这一切都导致了销售环节在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主导地位,这几乎是开发商回收资金的唯一途径,因此,商品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可能引发集团诉讼和集团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以及本人近年来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律顾问在处理与小业主的交房纠纷中的经验,在以下列举了开发商经常会遇到的几类法律风险及相关对策:一、销售广告构成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销售广告是否当然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的问题始终是引发开发商与小业主纠纷的
    2023-08-17
    318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交增值税吗
    购商品房有增值税,营改增后销售房屋税率是11%。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营改增后,(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
    2023-06-25
    204人看过
  • 买房时如何警惕开发商的欺诈销售行为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已抵押物的出售,并不绝对禁止,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后,就可以出售。但是,房产商在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开发商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以欺诈方式出售该房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其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是返还财产。在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将财产交付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已取得财产归还对方。二是赔偿损失。由于房屋已经抵押,买房者再次使用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出于自身放贷风险的考虑,可能会拒绝向买房者提供贷款。第二种危害是增加了潜在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就该房屋行使
    2023-03-02
    391人看过
  •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什么条件1、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的条件有: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
    2023-06-12
    494人看过
  •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注意哪些条件?
    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已完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等。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作出答复,同意预售的应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说明理由。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已完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三,根据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最后,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
    2023-10-20
    90人看过
  • 购房者有没有义务履行商品房的预售合同?
    预售商品房出卖人的义务是:(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四)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一、回迁房什么时候交房款回迁房交房流程:一、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二、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三、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
    2023-02-18
    38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明确信息保密义务
    据住建部及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相较之前已经颁布的2000年合同范文,此次新版在维护且明确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到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此外,也加强了惩罚措施等手段。问:商品房的燃气管道是必须设置的吗?答: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的基础设施设备第4条明确规定: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此外,供水、排水的配套设施一并与城市公共排水管网连接。使用建设供水的水质需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问:签订的信息会不会泄露?答:首先,在信息保护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指出,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售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2023-06-10
    224人看过
  • 发展商在卖房时应当明示的事项有哪些
    1、在发展商处购房时,发展商应当明示那些事项?(1)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7)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8)物业管理事项;(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发展商应当提供哪些文件以供买方查阅、复印或摘抄?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2)《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3)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
    2023-06-13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就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作的说明,开发商是否可以不履行商品房销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是主要结构,开发商构成违约
    •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没按预售合同履行义务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依据合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应出示什么资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预售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出示: (1)开发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7)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账户; (8)物业管理事项; (9)法律、法规规定的
    • 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营运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和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 购买商品房时未履行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应承担先合同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李某购买了某小区的住宅,但房地产开发商未将其屋下为水泵用房告知李某。李某入住后发现,每隔35分钟就会发出马达轰鸣声,严重影响休息。于是李某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售屋时未告知李某楼下是水泵机房,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案件主要是涉及“后合同义务”及责任承担的问题。“后合同义务”又称附随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