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指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我国《刑法》中,首要分子分两种:
1、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通常在犯罪集团中表现为组建犯罪集团、制定犯罪集团的犯罪计划、指挥犯罪集团成员犯罪,这类首要分子,也是共同犯罪中主犯的一种。
2、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参加的犯罪活动,它不像犯罪集团有较严密的组织,但其中也有组织、策划、指挥者,对整个犯罪过程的整体性、一致性起着协调作用。
刑法分则对聚众犯罪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聚众犯罪,如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或交通秩序罪;第二种是首要分子和一般参与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如聚众斗殴罪、聚众持械越狱罪等。
对首要分子一般按刑法分则具体罪行的规定处罚,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按刑法总则的规定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仅对该犯罪集团中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部分组织成员超过该集团的犯罪计划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那么,首要分子与主犯到底是什么关系通常认为,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但首要分子都是主犯。笔者不赞同此说,同时认为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它们之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理由是:
1、主犯是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划分的,是与从犯相对而言的。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果刑法同时追究其他参加者的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既是主犯又是首要分子煻在没有首要分子的一般共同犯罪中,如果犯罪分子起主要作用仍然可以构成主犯,也就是说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
2、如前所述,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有主犯就必须有从犯。如果在一起聚众犯罪中,刑法只追究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即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时,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因为不是首要分子就不是犯罪。如《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就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言外之意为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此时的首要分子就不是主犯。
综上,首要分子与主犯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
什么是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首要分子的类型分几种
81人看过
-
债券型基金分类有哪些类型
27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类型有哪些种类分类
61人看过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392人看过
-
仓储协议的分类和类型有哪些
282人看过
-
审计证据分类有哪些类型
359人看过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所称的首要分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 2、首要分子必须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更多>
-
一般自首的有哪些类型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3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 3、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注: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6法定分类。 我国法律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本约与预约等。
-
民间借贷的类型分类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51、还款能力丧失。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2、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3、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4、借款文书不
-
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类型主要分为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
-
债务承担有哪些类型分类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6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