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4:10:11 397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时间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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