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股是否等同于股东身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0:40:12 245 人看过

是公司对于对公司做出一定贡献的人的一种奖励,属于股权激励,公司奖励的股份,一般是设置一定条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股东之间协商解决,一般不超过10%。管理者在职时通过所拥有的获赠股份现金分红,一般规定不得卖出,大部分离职后会收回。也有的企业规定高管在为企业效力若干年后,可将管理股中的一部分转为终身所有。

税源管理股是干什么的

税源管理股的职责:

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总局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制定全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建

立微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研究开展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方法和技术手

段;

3、负责拟订年度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全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负责开展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编制分析报表;

6、负责撰写重点税源专题分析报告,开展微观税收指标分析,发布行业税负预警标准;

7、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重点税源调查工作,制定税源调查方案,确定数据采集和填报方法,汇

总分析数据,起草税源调查情况报告、总结;

8、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B岗税收综合分析或其他岗位人员不在岗时,负责其各项

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身份是否必须与法人身份一致
    法定代表人不得为股东。法人是公司本身,是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股东可以由其自主决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首先明确告诉大家,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
    2023-07-04
    151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于股东本身是否有要求
    1、对于规避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隐名股东,不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通常表现在纯中资企业不允许外资主体入股,某些涉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也不允许外资主体参与,这些强制性规定不能被变通试用。2、对于规避股东人数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隐名股东,不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从法理的角度来讲,股东人数过多其人合性会被弱化,不利于公司沟通管理,也为公司僵局的发生埋下隐患。3、对于规避股权转让的登记而产生的隐名股东。应当经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再确认其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表述也可得知,实际出资人应当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并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
    2023-04-16
    435人看过
  • 股权确认能否确认股东身份
    股权确认可以确定股东的身份。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出资义务是否履行有争议,原告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提出合理怀疑的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对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以公司为被告,与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归属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权确认示范文本甲方:乙方:为加强双方合作,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针对上述双方的投资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互助共赢,自愿通过友好协商确认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在以后股权确认的时间内遵守和履行本协议。2。XXX为本公司股东,XXX持有本公司股权。三是经公司全体股东会议决定,XXX持有公司XX%的股份。自本
    2023-05-02
    107人看过
  • 股权确认能否确认股东身份
    股权确认可以确定股东的身份。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出资义务是否履行有争议,原告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提出合理怀疑的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对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以公司为被告,与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归属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权确认示范文本甲方:乙方:为加强双方合作,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针对上述双方的投资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互助共赢,自愿通过友好协商确认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在以后股权确认的时间内遵守和履行本协议。2。XXX为本公司股东,XXX持有本公司股权。三是经公司全体股东会议决定,XXX持有公司XX%的股份。自本
    2023-05-07
    14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于股东本身是否有要求
    1、对于规避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隐名股东,不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通常表现在纯中资企业不允许外资主体入股,某些涉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也不允许外资主体参与,这些强制性规定不能被变通试用。2、对于规避股东人数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隐名股东,不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从法理的角度来讲,股东人数过多其人合性会被弱化,不利于公司沟通管理,也为公司僵局的发生埋下隐患。3、对于规避股权转让的登记而产生的隐名股东。应当经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再确认其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表述也可得知,实际出资人应当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并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
    2023-06-15
    445人看过
  • 买股票和成为股东是否等同?
    股东,是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者无限责任,并以其股票享有股利、红利的个人或者单位。事实上,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只要持有公司的股份,才是公司的股东。然而由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庞大,散户所持股票的份额微不足道。中小股东没有办法进入公司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因此没有发言权。如果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将有机会加入公司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如何购买股票型基金买基金是个有风险的投资行为,基金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分为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收益越高,风险越高。说什么基金好,得看你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定,如果你是一名有稳定工作的年轻人,抗风险能力强,建议选择股票性基金以谋取高的收益,如上投优势、华夏大盘等。如果你是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差,建议选择风险低的债券基金如富国天利、南方宝元等等。可以在银行购买,无论是银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都可以进行基金的买卖,招商银行的
    2023-07-0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东管理股份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8
      咨询我 1、不同意转让且出具书面确认书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转让了。 2、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一般在30日左右(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3、股权转让若标的较大,还是携带公司章程、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告知书、股东不同意转让确认书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妥。
    • 股份公司股东身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1
      你有股东身份。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东对于自己股份的管理中股东持有股份需要花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不同,一般的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费用,法律规定,在转让过程中,这些费用是必须要交齐的
    • 股东抽逃资金是否能定其股东身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股东抽逃资金能否定其股东身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经营管理股东股份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咨询我 1、不同意转让且出具书面确认书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转让了。 2、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一般在30日左右(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3、股权转让若标的较大,还是携带公司章程、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告知书、股东不同意转让确认书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