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36:47 313 人看过

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

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

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

3.目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转移和处分;先予执行的目的是在判决前部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相关知识】

[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条解析:

1、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依法院职权启动。

2、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条解析:

1、诉前财产保全只能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做出。

2、诉前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做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也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判决。

3、申请法院可以是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申请人应在申请保全30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保全的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保全的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解除保全]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错误赔偿]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法条解析:

1、先予执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才能使用,法院不能职权适用。

2、先予执行应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限。

3、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后做出终审判决前采取。

[先于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先于执行裁定不服申请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条解析:

1、复议期间先于执行的裁定不停止执行。

2、申请复议是向本级法院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先予执行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先予执行的诉讼费怎样收取1、先予执行需要诉讼成本。先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完全由国家包揽,应当由当事人交纳。2、符合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有二。一是减轻国家负担。民事诉讼是以解决私人权益纠纷为目的,应采用有偿原则,以一定的费用补偿国库开支。二是制裁被执行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必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不将执行费用转化由被执行人员负担,等于鼓励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定,不利于制裁被执行人。
    2023-06-13
    92人看过
  • 什么是先予执行什么是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务,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定的部分实体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他案件,如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可见,扶养、收养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③一方当事人确实属于解决生活、生产的急需,待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就无法解决
    2023-03-02
    91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执行优先权
    一、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执行优先权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再由保全申请人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二、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2023-06-04
    206人看过
  • 诉讼费与民事执行费的区别?
    在分离执行的情况下,诉讼费的执行可能与民事执行相冲突。支付诉讼费是当事人指向国家的一种公法义务。诉讼费具有公共财政性,属于国家利益,应当优先受偿。我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优先清偿。一、诉讼费执行与民事义务执行分离《办法》实施前,诉讼费由启动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提交,作为程序启动的形式要求。原告胜诉案件,被告应当承担诉讼费的,法院一般不向原告退还诉讼费,而是判决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诉讼费作为判决支付内容的一部分,由义务人自觉履行或者权利人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没有单独执行诉讼费的问题。《办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于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然后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缴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
    2023-08-18
    301人看过
  • 先予执行是怎么办理的
    先予执行需要先向法院起诉得到判决后才能立案。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欠钱多久不还可以起诉一般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就可以起诉,借钱不还,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费用一般是欠款数额4%缴纳诉讼费,以后谁输了,谁支付。二、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民事诉讼房产继承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分别是:首先,应当确定房产继承的有权管辖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对案件进行受理审理;法定其他流程。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2023-06-23
    309人看过
  • 先予执行是否需要诉讼立案
    需要当事人先起诉,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先予执行裁定书是否需要立执行案件,只在第一百零六、一百零七条文中规定了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是案件审理进程中的中间裁定,是审判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审判程序的一个环节,不能单独将这一措施拿出来另外立一个案。所以《民事诉讼法》将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在第一篇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这一章节中,而没有规定在第三编执行程序中。
    2023-06-13
    167人看过
  • 诉讼前先予执行申请书
    一、诉讼前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申请先予执行用)申请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请求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责令×××先予支付抚恤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写明给付数量、金额等)。申请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说明】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所需,裁定义务机关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先予执行的条件是:(1)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3)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支付抚恤金的案件;二是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案件;三是支付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二、先予执行的范围和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2023-04-29
    395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先予执行吗
    财产保全不能失去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是为了在判决之后有财产可以执行,而事先做的准备。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而做的工作。先予执行是,在一方生活紧张,生产紧张等,同时案情清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对方先给予一定的财产。多用于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简单的说,一个是怕到时后对方不给钱,另一个是现在缺钱用,现要对方先给点。先于执行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案
    2023-06-13
    1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研究
    一、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因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该项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案件虽已受理,但尚未经法庭实体审判而先作出实体裁定责令义务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权利人履行义务,该裁定一经作出立即执行。其目的在于解决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在生活和生产上的迫切需要,从而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二、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使用于哪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地48条地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邓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又称为先行给付,它是指人民法院载判决确定之前裁定由有给付义务的人,预先给付对方部分财务,或者预
    2023-06-06
    417人看过
  • 先予执行可不可以诉讼
    先予执行能不能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是在民事诉讼进行时提出的,所以先予执行不能提起诉讼,而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3-06-13
    305人看过
  • 先予执行的申请费程序是怎样的
    先予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用,如果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同时,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3-06-13
    211人看过
  • 2023土地先予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土地先予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
    2023-06-11
    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可权优先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等的案件,符合条件后,可以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一、劳动纠纷的诉讼程序《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
    2023-04-11
    290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标的怎样执行,如何适用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
    2023-06-14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先予执行与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两者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 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 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
    • 什么是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
    • 执行程序与诉讼中的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诉讼中的诉讼保全与执行程序中的诉讼保全的区别: 1、依据不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在生效判决尚未产生之前;而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已经是在执行生效判决了。 2、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从先予执行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来看。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效力发生前,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先予执行,是相对于依据生效判决所进行的强制执行而言的。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应由判决来加以确认,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加以履行或者强制执行。但是,案件的审理是需要时间的,尽管有“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