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实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一、有关除斥期间的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二、合同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
解除权对权利人而言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是否被解除权人舍弃或推迟取得,只要无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损于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允许。所以,行使解除权具有自主性,主要表现为解除权人可以在合同解除与请求继续履行之间选择,解除权可以在特定期间的任何时刻行使,可以采取和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等。
-
除斥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74人看过
-
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吗?
103人看过
-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5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285人看过
-
除斥期间、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区别
362人看过
-
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后撤诉除斥期间会中断吗
105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诉讼过程中的关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
-
保证期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否能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21、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 2、当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3、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对于暂停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暂停,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暂停。
-
请求撤销合同适用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撤销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是适用除斥期间。诉讼时效过了,丧失的是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还在。也就是说只要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还可以赢得诉讼。除斥期间过了,撤销权这个实体权利也就消失了。除斥期间一般是一年。
-
如何区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5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适用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 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怎么认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