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36:07 383 人看过

一、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如下:

1.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5.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6.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7.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8.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9.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1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1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二、设立业主大会的主体有哪些

业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是设立业主大会的主体。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由居委会交筹备组后,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点票后宣布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三、业主大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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