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管辖权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8:22:24 373 人看过

仲裁管辖权指的是双方对于仲裁机构选择的权利,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而这里还涉及到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情况,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

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哪些?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端发生前订立的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前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主合同中的一个条款。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已经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其内容是将特定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单独的协议。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还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书,都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端通过仲裁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的约定,这是仲裁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如无此项约定,便不可能有仲裁的发生。

第二,提交仲裁的事项。即将什么样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这是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做出界定的依据。如果仲裁庭裁决的事项超出了该项协议的范围,则超出协议规定的范围的事项所作的裁决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即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及仲裁庭组成人员的人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就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做出约定,如仲裁地点、仲裁应当适用的规则等。

二、处理机构之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管辖属于什么管辖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什么效力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
    2023-03-07
    161人看过
  • 仲裁管辖与仲裁当事人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是什么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在于: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涉及的问题不同;2、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3、同时,根据实质性问题,如果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
    2023-03-13
    182人看过
  • 多个仲裁委有管辖权怎么确定管辖
    赵某与某外企北京代表处建立劳动关系后,被安排到山东负责销售工作,同时工资由济南某外服公司代为发放。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赵某能否向工资发放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呢?赵某于2008年2月15日应聘到法国某医疗公司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北京代表处)从事销售主管工作,具体负责山东省,月工资8000元,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3月13日,北京代表处与济南某外企服务公司签订协议,受北京代表处委托,赵某的工资由外企服务公司发放;养老保险费由其缴纳。赵某工作至2009年2月15日。2009年3月10日,北京代表处口头通知赵某离职,并由外企服务公司发放了赵某2月份的劳动报酬,但未支付赵某经济补偿。赵某于2010年2月1日向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北京代表处和外企服务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外企服务公司辩称,自己与赵某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实
    2023-04-22
    253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判决仲裁裁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用)(××××)……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2023-06-14
    233人看过
  • 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权裁定书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一、仲裁解决的是横向经济纠纷吗仲裁解决的是横向经济纠纷,因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能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3-03-08
    293人看过
  • 仲裁管辖裁定时间
    仲裁当事人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只能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之前提出。仲裁立法时,应当考虑在仲裁当事人双方之间尽量求得一种平衡,做到既可以保证当事人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正当权利,又可以把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不可避免造成的程序拖延,降低到最低的适当的程度,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第三人也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相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
    2023-03-13
    74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工伤仲裁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工伤仲裁管辖权由哪些部门管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职工在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时,遇到了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的问题。同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也存在管辖权的划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
    • 仲裁协议与仲裁管辖权的关系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表现编辑 环境保护风险不仅表现在由于增加生产成本或资本投入而造成项目降低甚至丧失原有的经济强度,而且表现在一旦项目投资者无力偿还债务时,贷款银行取得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之后也必须承担同样的环境保护的压力和责任。进一步,由于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项目本身的价值也就降低了。 管理编辑 (一)在项目设计中考虑环境因素 一方面,要熟悉所在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并将其纳入项目的总的可行性研究中。另一方面
    • 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19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分公司的较多,而这些总公司在当地有往往较多社会关系和较大的影响,而且公司又考虑在北京所招聘的员工多为北京当地生活的员工,一旦发生争议,这些员工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毕竟有很多的不便,这样也可以无形中使很多员工自动放弃劳动仲裁。 因此,大多数公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加上“当劳动争议发生时,由总公司所在地进行管辖”之类的条款或者对此未作约定。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
    • 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9
      1、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 可否去仲裁委申请拒绝仲裁管辖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程序方面考虑 1、管辖 2、诉讼主体 3、诉讼时效 因为合同的仲裁条款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所以,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何提出?向谁提出?提出后对我公司有什么有利的因素,有什么不利的因素?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因为我以前遇到仲裁案件比较少,所以,只有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同时向向别人咨询、讨论。我向同所律师进行了咨询,同时就新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