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4:55:26 443 人看过

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延迟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的,发生违约情况就按照约定内容履行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过分少于或高于所造成的损失时都是可以提出新的请求,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给付的。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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