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属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18: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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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使用的土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尽管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明文件,然而它仍然不属于租户所有。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规定,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并且在建筑房屋时,需要获得土地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
因此,我们可以在租赁协议中进行清晰明确的文字表述,设定当租赁关系终结之后,应为新添建的地上物体及相关附属设施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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