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6:34:07 483 人看过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

法律咨询: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况

律师回答: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第一百三十二条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企业公司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公司变更企业改制的方式和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企业改制的概念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二、企业改制的方式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一)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
    2023-04-29
    30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什么情况?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或者是企业之外的组织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制定企业破产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企业破产法内容如下: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21
    238人看过
  • 适用于企业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一、税务怎么注销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
    2023-04-06
    224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为何主选公司制
    在集体企业改制之初,人们曾普遍认为股份合作制有可能成为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1997年8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合伙制企业,与一般的合作制企业也不同。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据认为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结合可以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增加劳动者的长远利益。集体企业是依靠集体初始投入创办起来的,其发展壮大应看作集体投入的积累和增值,这种性质使得股份合作制似乎应该是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2023-06-09
    331人看过
  • 改制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金;(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3、职工情况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一、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必要性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可行性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二、企业重组方案1、业务重组方案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2、人员重组方案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3、资产重组方案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
    2023-02-24
    327人看过
  • 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超过8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50%,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公司企业公司制改造是指非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改
    2023-05-03
    57人看过
  • 企业公司制改造契税是怎样的
    1、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一、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实质要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2、设立人要件:(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2)设立人
    2023-03-08
    68人看过
  • 工业企业“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制造费用-般包括:①车间(或分厂,下同)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发生的耗费。例如,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车间管理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管理用具摊销费,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差旅费和办公费等。②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未专门设置成本项目的耗费(这些耗费在管理上不要求单独核算或者不便于单独核算)。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生产工具摊销费,设计制图费和试验检验费,以及未专设成本项目的生产用动力费等。③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耗费。例如,机物料消耗、车间生产用房屋和建筑物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用照明费、取暖费、空调费、运输费和劳动保护费等。制造费用由于大多与产品的生产工艺没有直接联系,而且一般是间接计人耗费,因而不能或不便于按照产品制定定额,而只能按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按年、季、月编制制造费用计划加以控制。应该通过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反映和监督
    2023-06-12
    91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律适用情况中有哪些
    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3、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2023-08-02
    370人看过
  • 退市适用于哪些企业?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交易所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况,即从上市公司到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主动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主动退市一般基于以下原因:1、营业期届满,股东会决定不继续;2、股东会决定解散;3、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破产;5、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和布局。6、被动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是基于重大违法行为或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风险。重大违法的强制退市制度有哪些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重大违法情形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是上市公司IP
    2023-07-05
    75人看过
  • 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但新老企业实际为一个民事法律主体;2、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部分进行改制,改制后原企业仍然存在,进行改制的部分重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即新老企业分立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典型表现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对于企业整体改制,因改制后原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主体上的变化,即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的原企业仍为同一民事法律主体,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双方仍然是有效的,改制后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条件继续履行原合同。但由于企业改制会导致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一味地要求改制后的企业必须要严格履行
    2023-04-29
    106人看过
  • 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所改制的企业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的企业只注重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评估,而对企业的商标、专利、商号、名称等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评估或评估不足。意图从事改制企业经营的人往往从个人私利出发,将企业多年积累的无形资产,试图从企业的资产总额中除去,以达到降低购买股权成本的目的,从而侵占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归为已有。党委、政府为尽快将企业的资产盘活,对无形资产不评估或是少评估,也是常有的事。再者对于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有资质、有能力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能否对无形资产做出准确的评估,缺乏应有的监督。同时从事改制企业经营的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投机钻营,虚增债务或虚减资产,并通过拉关系、托人情,尽量使所评估的资产价值降低,也是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之一。(二)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缺乏公开透明度。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
    2023-05-02
    229人看过
  • 律师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的主要法律事务
    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是我国企业现代化的一种重要的、根本的方式。公司责任的有限性、资产权益的股份性、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的监督机制,决定了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最先进、最合理、最规范的形式。因此,我国众多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走公司制改制的道路,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需要,是使我国经济获得更大发展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经之路。在企业公司制改制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大量的法律问题给广大律师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更是严峻的挑战。律师在这一过程中除提供经常而大量的法律咨询之外,主要工作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审查企业的基本状况,确定设立公司的形式。《公司法》中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两种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组织机构各不相同。因此,律师在办理企业公司制改制的法律事务过程中,首先就应对企业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条件和组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进而确定企业改制为何种
    2023-06-09
    150人看过
  • 行政处罚适用于哪些情况
    行政处罚的适用,是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违法案件具体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实施处罚的活动。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一、行政处罚具体实施机关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3-02-23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国有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属于企业改制?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单位改制指的是体制发生了变化,比如由事业单位变成了企业单位,而不是单纯的国企变民营,这只是企业间的变化,没有本质的不同。 原则上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既要统筹兼顾、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
    • 关于企业改制成公司需要哪些司法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企业改制成公司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企业公司制改造有下面的规定 第四条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第五条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第六条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
    • 企业想要申请改制关于企业改制适用的评估方法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
    • 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企业改制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主要事项:一、资产处置问题二、人员安置问题三、资产定价问题。四、企业债务负担和潜亏问题。五、员工身份转换问题。六、转变企业人观念。七、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八、完善评价机制。
    • 管制主要适用于哪些对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1
      管制适用于罪刑性质轻、危害性,并且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