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产生在合同的什么阶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09:31:01 120 人看过

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的订立阶段。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一、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是指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是指一方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反其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另一方的信任利益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的对象是指信任利益损失。信任利益的损害赔偿是使权利人回复不信任法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时的状态,是对原状的保护,保护发生在过去。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合理的缔约费用和合理的履约费用。间接损失是与第三人另行签订合同的机会造成的损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一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下列条件:(1)缔约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先合同义务;(2)缔约相对方受有损害;(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害有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方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无效,买方存在缔约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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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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