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属于什么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23:15 246 人看过

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为它会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一、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二、打了人批捕后还可以私了吗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可以私了。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双方当事人不能私了,已经启动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三、能否对流产后的妇女采取强制措施

流产后能够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适用对象时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并没有将流产的妇女排除在外,因此,流产后能够采取强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批准逮捕后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归属谁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基本任务。在侦查监督过程中,批准逮捕权是人民检察院独享的权利。《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根据这一规定可以得知:批准逮捕的决定权是法律惟一赋予检察机关所有的。那么,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应由谁行使呢?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对捕后强制措施具有变更的权利。其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需在变更后通知检察机关即可。且在实际执行逮捕过程中,这样做有利于侦查工作进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对捕后强制措施无权变更。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应由检察机关行使,其依据为:按照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审
    2023-06-11
    364人看过
  • 强制措施逮捕后还可以再变更措施吗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逮捕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逮捕的执行流程有以下顺序: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二、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
    2023-03-14
    327人看过
  • 适用逮捕措施的若干思考
    一、检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捕与不捕的决定作出后不是代表诉讼的终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以法院的最后判决为准。然而,往往出现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或者免除处罚。而拘役、缓刑、免除处罚等刑罚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均不及逮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不当适用逮捕措施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检察实务中,有时逮捕的随意性比较大,在同一个案件、同一个诉讼阶段,有时出现取保候审逮捕取保候审反复适用;有时在共同犯罪案件部分同案犯到案、案件事实尚未查清、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逮捕措施不是考虑有逮捕必要的法定条件,而是为了方便下一步的侦查活动作出逮捕决定;有时在慎用逮捕思想的指导下,将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导致后续诉讼的困难与执法的不一,等等。二、适用逮捕措施的思考。上述现象,说明有必要统一认识,既要保证对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人
    2023-06-11
    408人看过
  •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什么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在我国是指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人的请求,然后由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文书。一般是检察机关在查看了公安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提请批准逮捕书,在综合所有证据觉得案件事实已经清晰了,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就向公安机关发出这文书,同时还要讲公安机关提交的有关案件的材料送还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依据文书执行逮捕。一、什么叫批捕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二、
    2023-02-04
    316人看过
  • 强制措施逮捕期限是多久
    强制措施中逮捕的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则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刑事强制措施和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在中国,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在于,排除妨害,教育行为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诉讼秩序,听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指挥,保证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
    2023-08-11
    498人看过
  • 如何变更逮捕前的强制措施
    逮捕前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采取自行变更和申请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一、超期羁押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超期羁押相关法律规定如下:1、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3、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3-10
    24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当采取逮捕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被告人符合某些条件时,应考虑变更其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这些条件包括已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或第77条的规定且不逮捕可能导致社会危险,以及应逮捕但因病重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被告人疾病已经痊愈或哺乳期已经结束。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若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应考虑变更其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1.对于已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如果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或第77条的规定,且不逮捕可能导致社会危险,则应考虑变更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2.对于应逮捕但因病重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被告人,如果疾病已经痊愈或哺乳期已经结束,则不应再将其逮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逮 捕 通 知 的 规 定逮捕通知是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的重要依据,它的规
    2023-09-01
    283人看过
  • 无强制措施能否直接报逮捕
    无强制措施能直接报逮捕,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予以逮捕。一、共同犯罪主犯是否必须逮捕不是必须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
    2023-04-12
    478人看过
  • 逮捕措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各级检察机关基本上都能准确运用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打击犯罪,维护了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但检察机关在执行中也存在着许多具体问题,就逮捕措施的适用而言,检察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对证据条件的要求偏高。虽然刑事诉讼法已将逮捕的首要条件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放宽了逮捕措施适用的条件,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环节,因担心法庭审理中出现证据不足的问题,而在批捕环节就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主要表现是:一些案件的不批准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是以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由于检察机关在批捕环节中的证据要求偏高,导致一些应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造成案件的降格处理或流失。二、对法律规定的内涵把握得不够准确。国家赔偿法关于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立法目
    2023-06-11
    255人看过
  • 在逮捕前如何更改强制措施?
    逮捕前变更强制措施如下:1、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2、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属于。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为它会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
    2023-07-16
    485人看过
  • 未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的理由
    对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不能直接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对漏犯在证据充分情况下可以直接逮捕。1、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2、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3、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一、刑案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案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多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
    2023-04-04
    53人看过
  • 刑事拘留属于逮捕吗
    一、刑事拘留属于逮捕吗刑事拘留不属于逮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一般被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一般被刑事拘留最多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三、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什么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4.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
    2023-06-04
    151人看过
  • 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是比较多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中最为严厉的是逮捕。一、检察院批捕是认定罪行吗检察院批捕不一定就意味着一定有罪,但批捕说明基本犯罪事实成立。在我国,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二、取保候审是否会有案底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
    2023-06-27
    449人看过
  • 如何申请变更拘留、逮捕措施?
    一、申请变更拘留措施1、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法定羁押期限届满的,辩护律师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申请。2、辩护律师认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为其申请取保候审。3、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辩护律师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听取辩护意见的要求。4、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以及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5、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
    2023-06-22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喝酒闹事的男子被逮捕属于强制措施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
    • 在强制措施下逮捕能不能逮捕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
      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直接逮捕,如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试图自杀或逃跑等。
    • 变更逮捕措施是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
    • 什么情况属于逮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 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 检察院对于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作出是否逮捕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