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17:32 158 人看过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了六种具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即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该款第(七)项规定了兜底条款,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职责分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的与价格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外的其他各项所列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执法工作。为增强《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的操作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对拒绝交易的方式、限定交易的方式、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具体表现、差别待遇行为的表现形式等,分别设立单独条款作了细化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文章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名词解释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名词解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名词解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如下: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三、不正当竞争承担什么责任不正当竞争承担的责任为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
    2023-04-25
    446人看过
  • 《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反垄断法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二、反垄断法的实施情况2014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
    2023-06-07
    51人看过
  • 请简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所带来的危害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有: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2、代理人在同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
    2023-08-12
    392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相关市场的确定1.相关市场:向共同的买者销售具有竞争性产品的所有卖者。竞争性产品包括相同的产品以及在价格、质量或用途等方面具有替代性的产品。2.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关键在于划定可替代的产品。(1)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如果消费者对两种产品就其价格、品质和用途都认为是可替代的,则该两种产品应属于同一市场。(2)生产者供给的可替代性A供给弹性(当涉案厂商将产品价格抬高某一百分数时,市场上相同产品的供给量相应增加的比例):若供给量增加的比例十分敏感,表示其他厂商容易转换生产,厂商价格的抬高可能不易维持。反之,若供给的弹性很低,则表示涉案厂商抬高价格后,可能由于高进入障碍或高转换成本,阻碍其他厂商增加相同产品的供给量。B潜在竞争:当涉案产品的价格足够高时,有可能诱发其他生产者的生产,从而使市场的供给增多,形成对产品价格的抑制。潜在竞争不是当前事实上存在着的竞争,而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进行的预
    2023-06-07
    450人看过
  •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行为的监管思考
    搭售是指市场上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在销售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时,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违背买方意愿,强迫买方同时购买或接受另一种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当前,搭售这种强卖行为不仅广泛存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怨声载道。对此,作为反垄断执法中承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应高度重视搭售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一、搭售行为的主要构成分析一是两个独立的商品或服务。搭售成立的关键要件在于结卖品和搭卖品在性质上必须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商品或服务,并且二者完全可以拆分后进行单独销售。如微软公司曾将旗下两款独立的产品Windows95操作系统和IE浏览器进行捆绑销售,最终被美国法院判决垄断行为成立。二是有强迫或有附加条件的行为。经营者通过在销售活动中对消费者施加压力以实现其强卖目的,采用强迫或有附加条件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在购买结卖品的同
    2023-04-24
    400人看过
  • 对我国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法的展望
    规制滥用行为立法保护目标的原因在于,立法的保护目标及模式会直接决定法律具体内容设计以及法律施行者对法律的理解,具有指导性的理论前提的意义,另外,这一问题的讨论也有助于厘清公众对反垄断立法中一些问题的误解。我国规制滥用行为立法的保护目标及模式应该是这样的:(一)立法的保护目标及模式市场竞争的自由与公平->中小企业利益->消费者利益要实现经济效率,必须维护市场竞争的自由与公平,故我国规制滥用行为法律首要保护的目标应是市场竞争的自由与公平。市场竞争中的自由与公平是指经济自由与经济公平。经济自由意味着市场主体有权自由进出某一行业或经济部门并自主从事活动,不受非法干预[经济公平则要求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受到公正待遇,不受非法排挤和盘剥。企业通过先进的技术、优秀的策略,通过合法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淘汰落后企业,最后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这种过程本身并不损害经济自由与经济公平,相反,这正是良好的竞争
    2023-06-07
    204人看过
  •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罚款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垄断竞争的纠正措施1、非均衡发展战略要适度,制度供给权利要平等。非均衡发展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认为非均衡发展要适度,要保持地区之间的适当空间发展梯度差,使之既不至于出现过度不均衡,也不至于过分均衡,也就是说非均衡战略所取得的地区收益要大于因地区之间差距而影响发展的各种成本。具体来讲,一是非均衡的形成最好不要通过强制性制度来形成,也就是讲在全国性制度安排上应平等,差距要体现在地区之间的政策
    2023-04-17
    276人看过
  • 滥用相对优势地位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区别是什么
    一、中国反垄断法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二、《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是什么?依据《中华人
    2023-06-07
    126人看过
  • 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的市场地位。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等级、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是指排除、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虽能够进入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大幅度提高,无法与现有企业开展有效竞争等。第四条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应当在界定相关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第五条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2023-06-07
    318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宣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某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某某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某某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取了某某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某某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就某某公司相关行为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研究论证。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某某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某某公司的行为排除、限制
    2023-04-24
    399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选项B.C错
    2023-05-04
    252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特征与构成要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支配企业为维持或者增强其市场支配地位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其特征和构成要件是:第一,行为主体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第二,行为目的是为了维持或者增强其支配地位;第三,行为效果具有反竞争的影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以下五种因素:(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对五种因素的准确判断非常不容易,于是法律提供了可以根据市场份额来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量化标准,只要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比例,则可以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
    2023-06-07
    383人看过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律师补充: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
    2023-05-06
    78人看过
  • A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条件指定专营案
    从1995年7月起,某地成为某行业中间商、代理商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某地B公司在全国范围首次将中间商模式带入某地某行业市场。某地的许多中间商都是B公司首先培养大的。为此,B公司每年付出的销售成本是6000至7000万元(用于中间商的酬金和相关费用)。同时,中间商也成为B公司销售的命根,近90%的业务是通过他们卖出的,10%通过公司自己的营业厅进行。这些中间商基本上同时做A公司和B公司的中间商,哪家政策好,就为哪家多做点。2000年1月,A公司某地公司实行指定专营,规定指定专营A公司产品的代理商可以享受非指定专营代理商享受不到的优惠。这种机会,在竞争激烈的A公司某行业市场,越是大的经销商越是不能错过,毕竟A公司占了某地市场80%的份额。但A公司要求中间代理商只有承诺不做B公司的任何产品才能成为A公司的指定专营商。中间商面临的选择是痛苦的,做B公司的中间商就面临巨大失利,享受不到专营优惠;但做A
    2023-06-08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更多>

    • 第四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行为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列方式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一)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二)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三)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四)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继续与其进行交易;(五)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在认定前款第(五)项时,应当综合考虑另行投资建设、另行开发建造该设施的可行性、交易相对人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有哪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一般是以下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起诉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5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该规定第5条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实施下列限定交易行为:(一)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二)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三)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其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全部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