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产生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32:28 55 人看过

产生的条件主要有:

①各国人民往来频繁,有些民事法律关系含有涉外因素,或者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或者涉讼财产在外国,或者涉讼行为或事实发生在国外。

②各国民法互相歧异,例如对合法婚姻年龄、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违约法律责任等规定有所不同。

③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有适用外国法的必要和可能。例如中国同不少外国以条约相互给与对方法人以注册商标并予以保护的权利,在执行这种条约时,有时会发生一个法人是不是对方本国法人的问题,就是法人的国籍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各国的法律是不一致的。欧洲大陆各国主要采取管理中心主义,以法人的社会住所即主事务所所在地国作为其本国。而按照英美法系的国家的法律,以法人设立地国作为其本国,换言之,法人按照哪一国家的法律设立,即具有该国国籍。中国受理商标注册的机关,要决定一个外国法人是否具有该国国籍,只能适用该外国的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分配相关文章
  • 国际私法跟国际合法冲突怎么处理?
    国际私法中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一般包括直接调整以及间接调整。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保护弱者利益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体现。现代社会以抽象人格、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无身份区别保护为一般原则,弱者身份的提出,是这种一般原则的例外。这种例外的产生并在法律规范中得以体现,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结果。保护弱者是人类高度文明在法律上的显像,是法律规范人性化的反映。国际私法对弱者保护,是国际私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国际私法层面上的“弱者”是指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10](P85)这种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经济地位方面,也可能表现在当事人的知识、技能、技术和信息方面。无论在那一方面,处于弱势或不
    2023-07-31
    93人看过
  •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协议的,先要执行协议;没有遗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先要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办理;然后才能适用法定继承。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2022-04-23
    438人看过
  • 国际私法的条约包括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
    多边条约又称公约,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1988年第十六届会议即已制订公约32个。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于1928年在哈瓦那缔结的《布斯塔曼特法典》,包含437个条文,是一部非常完备的国际私法法典。此外,拉丁美洲国家还在1940年缔结了关于国际私法的蒙得维的亚公约。至于含有国际私法规定的双边条约为数更多。由于国际私法尚在较低的发展阶段,有些规则尚未定型,因此,有时有关国际私法的学说,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也具有很大的作用。
    2023-06-07
    238人看过
  • 国际债券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条件1、发行额。发行额的多少,除了受信用级别的限制外,还要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要和市场销售的可能性确定。2、偿还期限。债券的偿还期限的长短,由发行者的需要,债券市场的条件和发行债券的种类所决定,一般短则5年,长则10年、20年以上。3、票面利率。一般采用固定利率,也有采用浮动利率的。发行债券的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对发行债券者来说,利率越低越好。银行存款利率和资金市场行情的变化对债券利率影响较大。4、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以债券的出售价格与票面金额的百分比表示。以100%的票面价格发行的叫等价发行;以低于票面价格发行的叫低价发行;以超过票面价格发行的叫超价发行。5、偿还方式。国际债券的偿还方式主要是:定期偿还、任意偿还、购回偿还。6、认购者收益率。它是指所得的偿还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差额利润率及票面利息率的总和。7、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包括债券印刷费、广告费、律师费、承购费、登记代理
    2023-06-12
    172人看过
  • 国际贸易法中预期违约的条件
    预期违约是英美法上独创的制度,不安抗辩是大陆法上的概念,而二者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相同的作用。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在清偿期到来之前,债权人并不享有实际请求履行的权利,因而此时并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履行期限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债务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提前履行,而债权人则无权请求提前履行。为贯彻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一方蒙受损失,大陆法系发展出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具体是指“当事人一方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之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为给付之虑时,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不安抗辩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在对方履行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后归于消灭。依传统民法,不安抗辩权的发生须具备三个条件:(1)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2)双务合同成立后对方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3)对方财产的明显减少有可能影响其给付义务的履行。从构成要件
    2023-05-01
    412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条件国际的有效认定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国际的有效认定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
    2023-06-01
    272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中权力的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国际私法中主权原则的社会历史发展变迁在近代意义的主权观念及主权国家产生以前,正像沃尔夫所指出,西塞罗所处的罗马时代,他们认为,“除了我们的市民法外,所有其他的市民法是怎样的粗制滥造和几乎达到可笑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他
    2023-07-02
    449人看过
  •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构成了其理论体系的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国家主权独立,彼此应相互尊重。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国际私法的基础,为国家之间发展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文化、民事关系提供了前提。2.平等互利原则:作为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平等互利原则要求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在经济关系中相互有利。这体现了国际私法中的公平正义精神。3.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原则:根据国际法,条约必须信守,且条约优于国内法。在国际民事交往中,当事人及其所属国必须遵守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4.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倾斜保护,旨在维护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公平与正义。5.维护和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发展的原则:国际私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顺利进行,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发展。
    2024-07-22
    352人看过
  • 国际贸易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品质条款是什么
    一、国际贸易条件有哪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召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可见,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价格,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二、国际贸易的品质条款品质条款中应写明商品的名称和规格、等级等,或说明样品的编号和日期。根据商品的特性,可分别采用文字说明或样品或两者兼用。对某些商品还可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其品质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常见的有下列一些方式。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对某些初级产品规定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其品质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变动。如鸭鹅绒的含绒量为70%,允许上下2%、又如舢米的含水率最高为15%,杂质最高为1%,碎粒最高为30%等。对工业制成品,可规定品质公差,如机械加工的零件尺寸。品质公差有些是国际公认的,有些则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对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另作
    2023-01-30
    443人看过
  • 国际私法意思自治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
    一、国际私法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这一原则来源于16世纪法国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他主张契约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习惯,法院也应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什么习惯于契约的实质要件和效力。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限制包括:(1)法律性质上的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有关国家的任意法,不能避开应该适用的有关国家的强行法;被选择的法律是实体法,而不是冲突法。(2)当事人主观意念上的限制。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善意和合法。(3)选择主体上的限制。为保护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不适用强者一方所选择的法律。(4)国内的公共秩序上的限制。选择的法律不能同国内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二、意思自治原则有何限制1、法律性质上的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有关国家的任意法,促不能避开应该适用的有关国家的强行法;被选择的法律是实体法,而不是冲突法。2、当事人主
    2023-06-05
    340人看过
  • 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原因
    国际税务筹划是随国家间税收差别的产生而产生的,现在已发展成为较国内税务筹划更普遍、更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1)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同国内税务筹划一样,是纳税人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为此,每个跨国纳税人就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和财务安排。跨国纳税人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2)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客观条件国家间的税收差别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客观基础。主要包括;a.税收管辖权的差别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行使具体法律效力的管理权力。它可分别按属地和属人原则建立。按属地原则建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地域管辖权按照本国主权达到的地域范围确立。按届人原侧建立的税收管辖权,有两种类型:一是居民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其境内所有居民的全部所得行使征税权力;一是公民管辖权(又叫国籍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在世
    2023-06-07
    50人看过
  • 成立国际犯罪的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国际犯罪不仅可以事前被确认,还可以事后被确认。即国际刑法对国际犯罪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国际犯罪必须是国际刑事法律规范或惯例所规定的,或者是被国际社会所公认的。这一点不同于国内刑事犯罪,不完全适用罪刑法定原则。这是因为:第一,现在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国际刑法典,国际刑法也没有完全从国际法中分离出来,但在国际法中确实有关于刑事方面的规范和惯例。现有的国际刑法规范主要来自联合国的国际法律文件,包括国际宣言、国际公约、多边条约,也包括大量的双边条约、协定和协议,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48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1973年)等等。因此,国际犯罪的犯罪要件往往被规定在这类国际公约中。第二,在没有这类公约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际惯例来认定。第三,即使在没有公约又没有惯例可循的情况下,只要国际社会公认某一行为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国际犯罪,这
    2023-08-18
    440人看过
  • 国际私法上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法院地法原则(我国)1.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4.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5.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二)船旗国法原则(包括民用航空器登记国法,我国)1.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2.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3.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4.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5.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2023-06-06
    234人看过
  • 国际贸易惯例的基本条件
    国际惯例是国际习惯和国际通例的总称,世界通行的做法,在效力上是任意性的准强制性的混合,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国际惯例国际习惯和国际通例的总称,世界通行的做法,在效力上是任意性的准强制性的混合,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一、国际惯例的基本条件一般说来,国际贸易惯例应具有三个基本条件:1、必须是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一贯地、经常的、反复地采用。2、内容必须是明确肯定的。3、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众所周知的,公认具有普遍约束力。二、国际惯例构成必要条件某一规则或实践要构成国际惯例,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即应有多国的长期共同实践,表现为相同规则的反复适用或相同实践的反复形成,并由此在国际社会形成通例,如各国在交往中,处理某类问题时所树立的先例,
    2023-06-06
    24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更多>

    #遗产分配
    相关咨询
    • 国际私法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有两种,即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又称冲突法调整,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2)直接调整方法,又称实体法调整,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 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只能使用其
    •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5
      一、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私法规范的适用,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平等互利就是坚持对等和互惠的意思。 三、有约必守原则。 四、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
    • 国际法院的法院是怎么产生的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
      1、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当事人故意; (2)从规避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法律; (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是通过人为的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点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的; (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 国际遗嘱成立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9
      关于国际遗嘱成立的条件这件事情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与该遗嘱内容没有厉害关系的证人证明即可生效,当然也得是当时人真实意思表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