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予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9:02:37 294 人看过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免除处罚情形

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对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自己行不的期间做出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为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不包括的内容是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显过错不罚,举证责任在当事人)就首违不罚,需要请大家注意的是,这五种情形只有首违不罚用的是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处罚的,首违不罚仅适用的是轻微违法行为,目前许多地方和部分就首违不罚是设置相应的清单,根据清单并且确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就适用首违不罚制度。因此执法者在适用首违不罚制度的时候不能盲目,否则会造成执法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一)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二)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
    2023-04-24
    3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撤销案件意思是什么
    撤销行政处罚案件是指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等机关审查,认为行政处罚决定确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一、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有什么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1、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得不到起诉要求的,应当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2、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做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3、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做出构罪不起诉。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二、刑事案件执行完刑事起诉法院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第二审人
    2023-06-25
    143人看过
  • 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
    2023-06-24
    284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意思
    行政强制措施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行政处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2023-08-02
    3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对其重复进行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谈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样的规定,使一事不再罚成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笔者就一事不再罚原则以及适用的一些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在理论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多种观点。笔者认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一事不再罚,但对我们理解和界定一事不再罚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根据这条规定和执法实践,笔者认为,一事不再罚应有以下3个方面的涵义:同一行政机关对
    2023-07-29
    216人看过
  • 不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公安机关历来十分重视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权益,在办案中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把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70周岁以上的人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一、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
    2023-03-07
    1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意思,是罚款吗
    一、行政处罚的意思,是罚款吗不一定是罚款。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酒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吗对于酒驾行为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酒驾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辖范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暂扣驾驶
    2024-01-31
    266人看过
  • 盗窃未遂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盗窃未遂,如果打算盗窃数额没有达到一千元,那么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盗窃未遂立案标准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14
    327人看过
  • 给予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时效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一年前吸毒被举报了会拘留吗一年前吸毒被举报了会拘留,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关于免于环境行政处罚的决定条件是什么(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
    2023-06-28
    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04-28
    464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行政拘留定义是什么意思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给予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行政制裁。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一、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的不同是什么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2023-03-17
    421人看过
  • 行政规章中有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下列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但是有权详细规定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中的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规章可以设定的处罚种类税务行政规章设定的处罚种类具体如下:1、罚款;罚款是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由于罚款既不影响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及其合法活动,又能起到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作用。因而是税务行政处罚中应用最广的一种。因此,运用这一处罚形式必须依法行使,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幅度、权限、程序及形式。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予以剥夺的处罚。具体有两种情况:(1)对相对人非法所得的财物的没收。就性质而言,这些财物并非相对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2)财物虽系相对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
    2023-07-28
    125人看过
  •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怎么处罚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行政处罚法如何从轻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行政处罚案件中止条件如下: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
    2023-04-03
    389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什么意思?定义和处罚原则是什么?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定义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税务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客体是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税务行政责任。(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实施了尚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税收行政法律规范且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要区分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界限。对此界限,《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已经作了规定。如果构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区分税收违法
    2023-05-22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政府行政处罚中的免予处罚是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26
      随着我国法律的规范化,一旦公民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教育,那么我们国家还是以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助的概念,那么如果有公民做出了行政案件后,那么是否可以对该犯罪者进行从轻处理,或者减轻处罚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免予行政处罚什么意思?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
    • 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分别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6
      1、不予处罚是指因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事由,公安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然违反治安管理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不给予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包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详细介绍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
    • 已经给予行政处罚什么时候不再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是二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六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处罚法的特别法。
    • 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不执行?什么情况不给予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