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印花税免税的情况
将股权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公立学校,印花税免交。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除非企业资不抵债、无偿转让,否则都需交纳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纳税人为书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分别纳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据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股东将股权捐赠给政府、学校、公益机构的情形下,股权转让印花税免税。除此之外,其他股权转让的情况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只要双方有股权转让的行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就需要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由持有合同的双方各自缴纳,税率一般为万分之五。
-
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136人看过
-
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433人看过
-
印花税股权转让计税依据
77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转让印花税
252人看过
-
印花税股权转让怎么算
481人看过
-
哪些税目需要缴纳印花税,免征印花税的情形?
198人看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更多>
-
-
股权转让印花税问题,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6关于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欠的问题,根据《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欠》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
-
2022年免征印花税的情况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4一、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4.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 5.农民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合同; 6.外国、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时签订的合同;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购买租赁; 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情况 1.个人买、卖
-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哪个知道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股权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这二者均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免征印花税的情况有哪些,怎么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4免征印花税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