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和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0:10:16 139 人看过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为购房等财产负担的债务,婚后不共同生活的,视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可视为夫妻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协议或事后追究该协议,否则该协议原则上不会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

3、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个人不合理费用而负债。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附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债务也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和侵权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在一定条件下夫妻双方约定的,仅由夫妻一方承担责任的债务。比如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婚后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人债务、将共同债务约定为夫妻一方债务并经利害关系人予以认可的债务等。

首先,夫妻个人债务责任是一种个人责任。夫妻个人债务应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责任,配偶他方不负清偿责任。其次,夫妻个人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夫妻个人债务以夫妻个人财产为担保。再次,夫妻个人债务责任具有对内和对外责任的两方面。有些夫妻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个人债务,有些夫妻个人债务是夫妻之间内部约定的个人债务。前者是对第三人而言的,后者是对夫妻之间而言的。前者的责任是对外责任,后者的责任是对内责任。因此,夫妻个人债务责任具有对内和对外责任的两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个人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
    一、夫妻离婚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三)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五)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六)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需要明确的是,婚前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当事人的配偶进行偿还。另外,当事人还应当就债务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隔,
    2024-01-20
    114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处理原则有几种类型
    离婚时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5、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女方坚持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分割财产要注意遵循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适当的给予弱势方一定的照顾。3、如果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则应该照顾无过错方。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当然财产分割时也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
    2023-03-07
    470人看过
  • 共益债权具体指的是哪种债务类型
    “共益债权”乃指自破产案件立案受理之日起特定形成之债务类别,其享有相较于其他普通债务的优先受偿权,当破产费用支付环节出现时亦然。值得注意的是,“共益债权”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民事权利,是否存在以及顯示出如何进行清偿等问题,皆须依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来定夺。这主要源于,在本质上讲,虽然共益债权对于债权人本身来说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公权色彩,然而具体处分方式仍取决于债权人自身的全面考虑。《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024-08-11
    353人看过
  •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哪几种
    一、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哪几种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如下几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以及双方书面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2024-01-05
    373人看过
  • 房屋共同共有有哪几种类型
    房屋共同共有有哪几种类型,主要有三种:(一)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三)共同继承的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2023-06-04
    200人看过
  • 纠纷类型有哪些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纠纷类型包括常见纠纷和不常见纠纷,常见纠纷包括:人格权纠纷;离婚纠纷;法定继承纠纷;所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常见纠纷包括: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不动产登记纠纷;物权保护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占有保护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
    2023-03-25
    50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来承担?具体应分担哪些种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赌债要分担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总之,由于赌博失败所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2023-08-11
    402人看过
  • 企业债务的债务类型有哪些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
    一、企业债务的债务类型有哪些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其中,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而对外筹措的长期借款为企业主动承担的债务,是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筹措并能够利用战略发展后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的部分。这部分债务主要对应企业购置设备、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对外投资、调整资本结构等而筹措的资金。短期借款则是企业为了应对短期资金不足而向企业外部筹措的资金,如企业为现金周转或偿还债务等而筹措的资金。应付部分则一定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相关。二、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2、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3、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银监会表示,《通知》的目的是要求银行
    2023-06-15
    47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类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
    2023-06-21
    61人看过
  • 合同类型分为哪些类别和类型
    一、合同类型分为哪些类别和类型合同类型分为的类别和类型如下:1.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的民事合同,例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2.广义合同,则主要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及国际合同等;3.最狭义合同,则主要是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通常包含,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二、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的本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的目的是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
    2023-06-29
    7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证据的类型和种类有哪些?
    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哪些.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四)证人证言;(五)受害人的陈述;(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七)鉴定、检测结论。行政案件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
    2023-07-07
    20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哪几种类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哪几种类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以下方法:实物分割、保留共有、作价补偿、拍卖变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不动产等不宜分割的财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
    2023-11-24
    205人看过
  • 不能确权的土地有哪些种类和类型
    土地不予确权的12种情形。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将被回收。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利益,因此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但确权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能进行确权登记的情况。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2.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3、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5、在承包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6、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2023-07-02
    336人看过
  • 共同债务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
    (1)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
    2023-08-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 更多>

    #夫妻个人财产
    相关咨询
    • 的种类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都有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夫妻共同债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债务,如
    • 离婚共同债务种类主要有哪些夫妻共同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0
      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协议约定的债务。
    • 哪些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的种类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分类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一般来说,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
    • 夫妻离婚前债务有哪些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14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的情形: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5、一方的婚前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